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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2017〕1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加快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7月1日
关于加快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精神和《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的意见》总体部署,现就促进我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鼓励建设各类研发机构。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区内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对经市科委等部门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经科技部等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卓越创新企业。鼓励科技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科技企业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凡通过认定的企业,按照市科委扶持资金1:1配套,对通过认定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资助,对通过认定的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通过认定的市卓越创新企业,按照市科委扶持资金1:1配套。
(三)支持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构建以园区、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支撑,科技服务机构协同的技术创新集群(联盟)。对经区科委备案的技术创新集群(联盟),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四)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两化”融合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培育“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的资助;深入推进“两化”融合贯标试点,支持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管理体系认证,对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贯标管理体系试点范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五)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对经批准设立的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15万元。根据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经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首次考核为“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首次考核为“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六)设立松江区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对获得松江区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的获奖对象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松江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对象分别一次性给予15 万元、8万元和 5万元奖励。
二、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七)鼓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申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对经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技术贡献系数对项目实现的地方贡献给予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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