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桥镇帮困助学“扬帆计划”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关心本镇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的力度,通过慈善帮困助学奖励的方式,使这些家庭和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爱,鼓励这些学生能克服困难,勤奋好学,力求上进,现制定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镇户籍的散居孤儿、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中在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及小学就读的学生。
二、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当年度考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的学生(参考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入学时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上学年度(即: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等相同荣誉称号的学生,一次性奖励2500元;获得区级“三好学生”等相同荣誉称号的学生,一次性奖励1500元;获得在读学校“三好学生”等相同荣誉称号的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其他区级以上荣誉的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pudongxinqu/2021/0531/144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