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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05-31 浦东新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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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根据《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浦府规[2018]2号),现将修订后的《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做好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浦府规[2018]2号文)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条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对象是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直接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第一完成单位的注册地、税收户管都在浦东新区,市级以上事业单位需注册地在浦东新区。

第四条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是政府授予公民或者组织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依据。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  创新成就奖授予获得当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公民和组织。

第六条  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或者组织。

(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已获发明专利,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评为一等奖。

(二)属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内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开的较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已获发明专利,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已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评为二等奖。

对于原始性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技术发明,经两位以上熟悉该项目院士推荐,可以评为特等奖。

第七条  申报浦东新区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当属于下列范围之一:

(一)新产品、新品种、新材料:结构新颖,有新功能,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先进水平,经批量生产,证明性能可靠;有企业标准,并符合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标准;自行发现或培育出与原品种有根本性差异的新品种、新材料、新组合,经过严格的科学验证和专业管理部门的认定或批准;应用二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新技术、新工艺:技术水平先进,经应用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资源和降低能耗等方面有很大作用;应用二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优秀设计、重大工程、技术改造等成果:紧密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达到生产或使用的要求,投入运行使用二年以上,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新的诊断、治疗、预防技术和康复技术:应当是技术水平或医疗技术达到先进水平,有一定数量的病例和科学的数据,证明疗效显著改善或诊断效率提高;其主要研究论文应当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药品、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应当是技术水平先进、疗效显著,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药证书、新生物制品证书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并获得生产批准文号;应用二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在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得到公认的优秀创业团队:人才聚集、资源整合度以及开放度高,队伍结构合理,组织管理先进,机制运行良好,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台,团队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强,在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已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第八条  申报浦东新区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权属没有争议或者异议;

(二)同一项目未曾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第三章  申报和受理

第九条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操作部门为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设在浦东新区科经委科技创新服务处,可在浦东科经委网站(http://kjw.pudong.gov.cn/)查询申报通知。

第十条  申报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浦东新区创新成就奖

1、申报推荐书;

2、国家科技奖或上海市科技奖奖励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浦东新区技术发明奖

1、申报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至少一项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证书 ;

4、有2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报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的证明原件;

5、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许可或者审批、登记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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