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高行镇教育帮扶实施办法
(草案)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大对本镇辖区内生活困难家庭子女教育的帮扶力度,促进本镇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帮扶对象)
具有本镇户籍的下列对象,可按照本办法接受教育帮扶:
(一)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
(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子女。
第三条(帮扶标准)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对象,在接受教育帮扶时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对在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每学期帮扶500元;
(二)对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高中、中专、技校和职校学校就读的学生,新生每学期帮扶1200元,后续生每学期帮扶1000元;
(三)对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大专生、高职生每学期帮扶2000元,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及以上每学期帮扶2500元。
上级政策与本办法规定的项目有重叠的,按就高原则处理。
第四条 (申请材料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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