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浦金府规〔2020〕3号
金桥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以奖代补”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金桥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结合金桥镇实际情况,对原有考核、奖励、补贴方式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每季度对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促进物业管理的提升,完善对辖区物业管理的“考、评、督、改、奖”机制。现制定《金桥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以奖代补”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架构
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镇长
副组长:社建办主任、房办主任
组员:社建办、规建办、区发办、房办、城运中心、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各居民区书记;业委会主任(未成立业委会的由居委主任代行职责)
二、考核对象
(一)辖区内为下列共29个住宅物业项目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小区,包括:
1、12个售后公房小区;
2、6个动迁安置房小区;
3、纳入考核的11个老商品房(物业管理费4.5元/㎡/月以上的商品房、部分存在大产权业主的公寓房小区和别墅小区除外)小区;
三、考核内容
考核由基础考核、综合考核组成。
1、基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保绿状况、保洁状况、公共秩序状况、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居民满意度等5个方面,采用测评表打分。由居民满意度测评、房办考核、居委会打分、业委会打分、社建办检查五方打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2、综合考核内容根据规建办、区发办、城运中心、城管等部门提供的数据(减分项、加分项、免于扣分项、一票否决项)、社建办提供的各住宅小区管理综合评定分,得出最终分值(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详见附件一)
3、考核分值计算具体如下:
考核项目 |
基础考核(100分) | 综合考核 | 总分 (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 备注 | ||||||
居民满意度测评 | 房办 | 居委会 | 业委会 |
社建办 | 扣分项 | 加分项 |
综合评定 | |||
比例分值 | 30 | 30 | 15 | 15 |
10 | - | + |
+ | 100 | 扣分项、加分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由各部门上报。 |
注:居民满意度测评分值组成:居民直接测评分值占比60%,第三方“找问题”形式测评分值占比40%。
四、考核方式
1、居民满意度测评由专业第三方单位于每季度对各小区业主进行测评,每季度下月的5日前将打分表盖章签字后交镇社建办汇总;房办考核、居委会打分、业委会打分、社建办定期检查于每季度下月的5日前将打分表盖章签字后交镇社建办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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