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浦金府规〔2019〕1号
关于印发调整后的《金桥镇进一步完善综合惠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金桥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对印发《金桥镇进一步完善综合惠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浦金委[2018]5号)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金桥镇进一步完善综合惠老政策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的。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浦东新区金桥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
(共27份)
金桥镇进一步完善综合惠老政策实施意见
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有效落实《浦东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推动金桥镇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让更多的惠老政策惠及社区老年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服务需求,不断提升社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现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要目标
遵循“人人共享、梯度设计、精准补贴”的原则,扩大镇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惠老政策体系;整合现有老龄资源,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围绕“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服务为支撑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传承发展,积极探索创新;
二是坚持普惠实惠,注重精准优质;
三是坚持加大力度,不断提高效益。
三、补贴标准
(一)社区养老服务补贴
凡本镇户籍经过申请评估认定,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具体补贴如下:
序号 | 补贴对象 | 具体条件 | 服务补贴标准 (经评估) |
1 | 低保、低收入困难老人 | 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低收入的老年人及孤老,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低保由镇社会救助所出具证明、2019年4月始上海低收入标准2320元/人/月) | 1、轻度,200元/人/月 2、中度,300元/人/月 3、重度,400元/人/月 |
2 | 80-89周岁
| 月养老金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城镇平均养老金的80-89周岁老年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2018年上海市城镇平均养老金3691元/人/月) | 1、轻度,150元/人/月 2、中度,200元/人/月 3、重度,300元/人/月 |
3 | 90周岁以上 | 90周岁以上老年人,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 | 1、轻度,300元/人/月 2、中度,350元/人/月 3、重度,400元/人/月 |
4 | 重点优抚对象 | 60周岁及以上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失踪军人遗属,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由镇双拥办认定) | 1、轻度,300元/人/月 2、中度,350元/人/月 3、重度,400元/人/月 |
5 | 高龄离休干部 | 80周岁及以上离休干部,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由镇组织人事认定) | 1、轻度,200元/人/月 2、中度,300元/人/月 3、重度,400元/人/月 |
6 | 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 | 父母双方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或重度的老年人,享受不同标准服务补贴。(由镇残联、镇计生办共同认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pudongxinqu/2021/0531/14450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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