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3号)规定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5年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为研究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市各区(县、市)抽取约4万户、10万人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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