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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完善松江区商业和办公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31 松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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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关于完善松江区商业和办公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经委制定的《关于完善松江区商业和办公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实施意见》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2016721

关于完善松江区商业和办公用地供应

计划编制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10号和《松江区生活性服务业(商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化我区商业和办公用地供应结构,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就松江区商业和办公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提出如下意见:

本意见所指商业和办公用地是指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土地分类属于05类的商服用地,规划用途符合《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沪府办〔201151号令)中C类的公共设施用地,包含商业服务业用地(C2)、商务办公用地(C8)两类用地。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松江新型城镇化试点为契机,坚持五大统筹,落实五大理念,贯彻五位一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眼“科创、人文、生态”三大维度,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的目标任务,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布局,统筹安排本区商业和办公室楼宇的空间布局、规模结构、产业功能,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和水平,促进产业园区、商务区、与周边居住、服务空间的产城深度融合发展,营造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城市服务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生活工作环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土地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土地开发建设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提高城市品质和活力。

二、商业和办公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业态布局规划合理。我区商业和办公用地供应应按照《上海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4-2020)》、《松江区生活性服务业(商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及实施。商业网点布局,应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上海商业分级设置规范》和《上海商业零售业态规范》,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地区发展规划有序开发。

(二)项目功能定位科学。商业和办公项目应当体现以人为本,以便民利民、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出发点,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和提升居民消费品质。土地出让方应根据区域内商业和办公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对出让地块提出业态引导初步设想,发挥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发展高品质现代商贸服务业,推进新型块状集聚、组团式布局模式,提高行业综合性、功能集聚度、业态丰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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