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居民区、辖区各相关单位:
《上钢新村街道住宅小区物业保洁服务考核奖励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单位、部门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9日
上钢新村街道住宅小区物业保洁服务
考核奖励办法
为贯彻本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住宅小区物业保洁服务质量,引导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切实改变社区居住生活环境,现制定上钢新村街道住宅小区物业保洁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本街道老公房小区;
(二)参照售后房标准收费动迁房小区;
(三)物业费低于售后房标准的早期商品房小区
二、考核内容
(一)楼内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情况,包含楼道、楼梯扶手、消防设施、门窗、电梯厢房等公共设施。
(二)楼外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情况,包含小区道路、绿地、明沟,垃圾厢房、垃圾桶及其它垃圾回收设施。
(三)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落实物业企业应承担的生活垃圾分类任务,落实专人指导和帮助居民分拣垃圾。
(四)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和毛垃圾要适当分拣,做到定点堆放,防止生活垃圾长时间混入堆放点,废品收购符合“定人、定点、定时”要求。
(五)网格工单完成数量及涉及物业保洁服务内容的热线工单处置情况。
三、奖励标准
经测算,住宅小区保洁服务考核最高奖励标准为0.08元/平方米.月。在生活垃圾分类、“美丽楼道”创建、重大活动保洁保障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给予0.04元/平方米.月专项奖励。
四、考核周期
物业保洁服务考核奖励周期为半年,即每年5月至10月和11月至次年4月。
五、考评条件
纳入街道保洁服务考核奖励范围的住宅小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取得街道保洁服务考核奖励资格。
1.严格执行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做实党建联建格局,成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同居民区党组织签订党建联建协议,合力推进住宅小区环境治理工作。
2.垃圾厢房四分类桶及标识配备到位,不得缺失;垃圾厢房管理到位,不得挪作他用;定时定点期间安排人员值守且记好台账,不得缺岗漏记;垃圾分类驳运,不得混装混运,可回收物指定专人回收,不得外运。
3.住宅小区要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设置标识,临时堆放点必须到街道房管办报备。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和毛垃圾不得混乱堆放,生活垃圾不得长时间混入临时堆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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