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静安区 > 正文

关于印发《静安区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5-31 静安区 收藏
朗读

静安区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和《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11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集中管理、统一政策、分级负责的原则,稳步提高被征地养老人员保障水平,保证区域和谐稳定。

第三条 适用对象

彭浦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在册征地养老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区人社局是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公安局、区新闻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彭浦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内征地养老人员的具体实施工作,经办服务继续由彭浦镇退养所负责。

第五条 保障待遇组成

本区统筹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按照下列项目组成:

(一)  生活费;

(二)  医疗费报销;

(三)  节日补助费;

(四)  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救济费;

(五)  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或经区政府发文确认的其他待遇。

第六条 生活费

根据本区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待遇水平,生活费调整与镇保养老人员基本保持一致,具体办法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制定,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静安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jinganqu/2021/0531/14472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