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力度,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各街道充分调动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社区托养机构,积极推进长者照护之家建设,在本市率先实现各街道全覆盖。为进一步规范长者照护之家的运营管理,区民政拟定了《黄浦区“长者照护之家”管理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黄浦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15日
黄浦区“长者照护之家”管理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要求,鼓励因地制宜兴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探索养老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黄浦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盘活资源,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全区各街道建设“长者照护之家”,为老年人就近提供社区照护服务,切实缓解中心城区“一床难求”的现象。
一、工作目标
“长者照护之家”是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社区托养设施。一般采取小区嵌入式设置,辐射周边社区。主要面向社区内失能老人、高龄独居老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涵盖机构照料、社区照护、居家护理的“一站式”综合型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投资,社会经营
黄浦区各街道“长者照护之家”原则上由政府投资举办,采用公建民营或委托管理的方式,并与运营主体签署合同,明确权责义务,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择优运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二)需求导向,老人得益
“长者照护之家”要从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出发,提供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切合中国传统养老观念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推进机构服务家庭化、家庭照护专业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探索一种满足老年人就近照护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三、服务对象
“长者照护之家”原则上面向具有本街道户籍,60周岁以上失能、高龄独居以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主要包括: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黄浦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huangpuqu/2021/0531/144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