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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奉贤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目标任务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奉贤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沪奉府〔2016〕108号),以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高效、有序流转,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程,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业产业能级,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工作目标
确保用2-3年时间使全区农户实际可委托流转土地面积22.7万亩承包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土地和农民自留地)实现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目标完成全区农户可流转土地面积的75%,规范流转面积17.025万亩;2018年目标为85%;规范流转面积19.295万亩;2019年目标为90%,规范流转面积20.43万亩。
二、考核方式
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方式,建立区对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区对村财政转移支付及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对村的全方位考核体系。
一是纳入区政府对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奖励体系,考核结果与班子绩效奖励挂钩。
二是纳入区对各村的财政转移支付考核,根据各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率完成情况,酌情扣减区财政转移支付。
三是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要将土地管理工作作为对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村级组织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将土地规范流转率、土地流转用途、土地流转方式和保护农田环境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一)加强土地规范流转率考核
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土地规范流转率的三年计划目标,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要加大推进力度,力争超额完成任务。对于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区政府将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实行约谈。
(二)加强土地流转用途考核
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加强土地流转方式考核
凡未经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交易平台流转的土地,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严格控制通过流转平台将土地流转给外来务农人员或二次转包给外来务农人员,一经发现,相关补贴政策一律取消,已享受的予以追回。
(四)加强农田环境保护考核
加大对来奉务农人员行为的规范和整治,坚决清退不规范生产和掠夺式经营者。同时考核工作要与无违章村创建工作相结合,对历史遗留农田违章、田间窝棚等,残留一起扣1000元。对新增农田违章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耕地保护奖励补贴。
(五)加大奖惩力度
至2018年底,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在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交易平台上土地流转率达到90%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达到95%的再奖励100万元,其中可流转土地总面积少于1万亩的,奖励资金按万分之可流转面积数的比例享受。达不到85%且未完成各单位目标任务的罚100万元,在财政结算时扣除,其中可流转土地总面积少于1万亩的,按万分之可流转面积数的比例扣除。奖励资金可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造、维修等用途。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成立由分管区长牵头,区农委、区政研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区规土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的各项工作。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相应建立由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确保顺利达到工作目标。
(二)注重宣传引导
区、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的政策。要利用村务公开栏、农家会所等农民聚集较多的地方,并要借助新闻媒体,尤其是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土地规范流转的宣传力度,切实把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意义、作用等宣传到位,从而提高村干部和农户对土地规范流转的认识,有序引导农民自愿流转承包土地。
(三)建立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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