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落实<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8月15日
奉贤区落实《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重要精神,结合《上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1号)、《上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沪委办发[2017]2号)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现细化落实《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涉水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湖长制建设为核心,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上海市奉贤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坚持完善体制,依托河湖长制,为建设“奉贤美,奉贤强”形成水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全面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451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3立方米以下,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40以上;全区河湖水质基本消除劣五类;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河湖水面率达到7.99%。
二、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
(一)健全完善水资源规划,将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水务局牵头修订完善区供水规划、排水规划、水系规划、农田水利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上述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类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兼顾各行业发展需要,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各街镇(社区、开发区)编制专业规划,要包括供水、排水、水系、农田水利、灌溉、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内容,与上位规划相协调,兼顾各行业发展需要。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时,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进行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结论经规划编制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园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可以按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予以简化。
区规土局应当会同区水务局,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区级河湖水面率控制指标以及滩涂整治成陆区域的河湖水面率控制指标,并制定镇级分解控制指标。按照水面积只增不减的目标,各街镇根据批复的《奉贤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制定水面积增补方案,逐步推进实地开河、拓宽治理、沟通水系、退渔还水等工作,实现水面积逐步增加。健全巡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禁止擅自填堵河道。从严审批填堵水面积事项,确因建设需要并按照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先完成开挖、后填堵的顺序实施,新开挖河道面积应当大于填堵面积,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专业验收后实施填堵行为。
水资源规划成果作为各项规划结构调整的依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落实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规土局、区农委、区绿化市容局)
(二)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建立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根据市下达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完善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方案,并将相关控制指标分解下达至街镇(社区、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对于取水量已经达到控制指标的街镇(社区、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
强化水资源论证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取水许可的重要依据,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都应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未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不得批准该项目的取水许可。
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取水申请经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项目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不符合本市产业政策的或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不得批准该项目的取水申请。加强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管,区水务局应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当年度取水计划的制定和下达工作,组织开展对取水户的年度取退水水质监测、取水计量设施的巡检。组织开展对取水户的年度取退水水质监测、取水计量设施的巡检。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规范取水许可证延续审批,全面落实开展取水许可后评估工作,结合后评估工作开展对取水户的现场监督性检查。
规范农业用水和环境用水的取水管理。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强化监管责任,“十三五”末完成样本灌区主要取水口的计量设施安装,并实现实时监控目标,落实农业用水年度计划管理工作。为配合园林城区创建,污水厂新建项目,积极探索配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市政、绿化、环卫、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用水优先使用雨水与再生水。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区财政局、区绿容局、各街镇、社区、开发区,用水大户企业)
(三)严格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供水安全方面:区内按照多元互补、互为备用、互联互通原则,建立饮用水水源联合调度机制,实施城市地下水应急供水体系建设,确保供水安全。供水企业应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推进自来水深度净化处理和供水管网设施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与技术标准,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保养、清洗消毒、水质监测及定期巡检、维修工作,对二次供水水箱、泵房采取加盖、加锁等必要防范措施,并定期向区水务局报送巡检及维护工作开展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在改造前为各物业公司,改造后为各供水企业。
供水效率方面:区水务局应在每年1月份,按照市供水效率用水指标,分别对供水企业下达该年度管网漏损率年度考核目标,对各街镇(社区、开发区)和园区下达该年度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或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度考核目标。
各供水企业应当根据年初目标,结合当前管网漏损情况、供水管道材质和使用年限等情况,制定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并于1月份向区水务局报送改造计划,每月报送改造实施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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