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奉贤区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工作实施办法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6〕55号)、《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15〕7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建设适应本区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鼓励劳动者参加社会化职业培训
促进社会化职业培训工作,鼓励本区户籍职工或税务征收关系在本区企业的职工参加社会化职业培训。
参加补贴培训签约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项目并鉴定合格,由市、区给予100%的培训费补贴;
参加本市补贴目录外、鉴定公告内技能类、高新类项目等级培训并鉴定合格,给予100%的培训费补贴;
参加本市补贴目录内紧缺急需项目鉴定合格的对象,由区分别给予中级及中级以下项目、高级项目、技师及技师以上项目每人300元、400元、500元的交通、误工费补贴。
培训机构组织本市补贴目录外、鉴定公告内管理与咨询类项目培训,签定区内补贴培训协议的,对鉴定合格的学员按补贴培训协议的培训费标准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
二、促进“三类人员”、“特殊人群”职业提升和就业竞争
扩大“三类人员”补贴范围。本区户籍城镇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含征地职保无业人员)参加由本区补贴培训签约机构组织的本市鉴定公告内职业技能培训并鉴定合格人员,享受100%的培训费补贴,并给予中级及以下、高级及以上300元、500元的交通、生活津贴。
本区就业困难人员、驻区部队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刑释解教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经鉴定合格,给予500元的交通、误工费补贴。
三、积极开展技能竞赛活动
通过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提升。承办单位组织开展本区企事业职工或本区户籍“三类”人员技能竞赛,在市赛前补贴的基础上,参照本市社会化补贴培训标准的80%的差价,由区给予培训费差价补贴。
本区职业培训网络系统管理的培训机构组队参加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赛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给予承办机构3000元/人的培训费补贴。
对获得国家和本市技能类竞赛奖项获得者,给予奖励。获得个人奖项的,国家级奖项奖励3000元、市级奖项奖励1500元。获得单位奖项的,国家级奖项奖励3万元、市级奖项奖励1万元。对辅导参赛团队获得奖项的培训机构给予5000元的奖励。
区级二类竞赛奖励政策以当年度竞赛方案为准。
四、鼓励中职、高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
鼓励中职、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区属公办中职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经鉴定合格,给予60%的培训费补贴;本区户籍中职院校毕业学年学生给予100%的培训费补贴。区属公办中职院校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活动,按竞赛补贴标准给予8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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