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团镇家庭农场水稻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相关村、相关单位:
《大团镇家庭农场水稻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经2017年第29次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大团镇家庭农场水稻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提高规模经营水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鼓励和促进我镇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根据《浦东新区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浦府办〔2014〕37号)、《浦东新区农业综合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浦农委〔2016〕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团实际情况,现就本镇加快承包土地流转,主推粮食及粮经型家庭农场发展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考核及奖励补贴对象
对经区农委认定并取得认定证书,以粮食种植或粮食与经济作物轮作为主的粮食生产型及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实施年度考核,并以区农委考核成绩作为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考核奖励补贴的发放依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pudongxinqu/2021/0531/144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