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闵人保规发〔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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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被征地人员
就业和社会保障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7号)规定(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做好我区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做好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被征地人员接受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确认书》必须由被征地人员本人签署,严禁出现代签、冒签现象。且各村民小组被征地人员签署比例不得低于《通知》所作规定。
三、对不愿意签署《被征地人员接受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确认书》的人员,相关村组应根据村民本人意愿做好人员调剂工作;确实无法调剂的应按规定做好告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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