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闵人保发〔2016〕27号
———————— ★ ————————
关于闵行区企业开展高师带徒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5〕34号),现就本区企业开展高师带徒培训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对象条件
注册、税基在闵行区的企业开展高师带徒可以享受区级补贴。“高师”是指企业在聘的,具有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的职业资格水平比带教徒弟至少高一个等级的专业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徒弟”应符合带教项目相应的鉴定申报条件(重点培养45周岁以下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高师和徒弟属同一企业。
(二)带教项目
高师带徒培养的适用范围为:符合本市产业发展、企业急需的本市当年度鉴定公告内的技能类社会通用工种、经认定的企业特有工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在本单位内可实施鉴定的行业特有工种培训项目。
(三)师徒签约
参与高师带徒培养的师徒结对后,应制定高师带徒带教计划,并签订《高师带徒协议书》,明确高师带徒培养的内容、需提升的职业工种和等级、带教期限,以及师徒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带教期限中级一般不少于三个月、高级及以上一般不少于六个月。
二、项目申报
有高师带徒培训需求的企业可根据企业需求向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培训项目。企业特有工种仅限经认定的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单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施。
申报材料如下(相关表式可通过区人保局网站下载:
http://rbj.shmh.gov.cn/):
1、《高师带徒培训项目申报表》;
2、《高师带徒协议书》;
3、《高师带徒带教计划》;
4、行业特有工种需附经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特有工种需附经认定的《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案》复印件。
三、培训考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闵行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minxingqu/2021/0531/144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