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闵人社规发〔2019〕6号
关于延长《闵行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
操作办法》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区内各职业培训机构:
经评估,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闵行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操作办法》(闵人保发〔2014〕5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0月14日。
特此通知。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1日
闵行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操作办法
局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各职业能力培训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
为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3]54号)、《关于本市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操作实施办法》(沪就促[2013]65号)、《关于公布2014年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职[2014]148号)、《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4]149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办发[2014]47号)和《关于闵行区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的实施意见》(闵人保发[2014]12号)文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区岗位培训项目鉴定工作开展,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岗位培训鉴定适用于中小微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岗位练兵项目(以下简称“岗位练兵”)、定向培训中结合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岗位培训项目、农民工岗位培训以及其他由区县自行安排组织鉴定工作的岗位(上岗)培训。
二、职责分工
1、鉴定管理机构。按照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属地化原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机构,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的整体工作。鉴定管理工作由区就业促进中心负责。
2、鉴定实施机构。鉴定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熟悉培训鉴定运作的教育评估机构实施具体鉴定工作。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简称区职建科)、区就业促进中心、第三方鉴定机构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鉴定管理的协作机制。
三、鉴定操作具体要求
项目鉴定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结合技能考核三种形式,考核实施可采用其中一种形式进行,鉴定方案在鉴定申报时提交。
鉴定方案包括理论考试方案和技能考核方案。
1、理论知识考核: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一般在45分钟之间,考题数量在60题左右。培训机构上报理论知识考核方案时应一并递交不少于150题的考试题目(附答案),由鉴定实施机构随机抽选,考试题目不得重复。
2、操作技能考核:一般采用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时间按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数一般不少于2个。培训机构上报操作技能考核方案时一并递交不少于2套技能考核样题。
3、鉴定申报:培训机构在考核鉴定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区培训服务平台系统进行鉴定申报,提交相应的考生名册和考务安排表,经鉴定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至指定鉴定机构付费。
四、鉴定考核
1、考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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