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镇、社区、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奉贤区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现就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夯实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研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村民自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框架内,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开展村民自治。
2.依法管理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市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和保障农村“小微权力”运行。
3.便民利民原则。既要全面确权和控权,又要考虑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权力清单要简要明晰,制定规章制度要实际实用,设置办事流程要高效快捷。
4.标本兼治原则。既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又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
(二)工作目标
建成民主自治、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更加明晰,村级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推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三、主要任务
1.健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全面落实《奉贤区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见附件),进一步明确每项村务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
2.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规范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真正落实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农村“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健全“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各村监会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各街镇(社区、开发区)要联合组织、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深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检查,切实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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