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部、委、办、局、街道(镇),区直属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
近期,上海天气潮湿闷热,多见昆虫分群现象。据了解,有的单位已发现害虫尸迹,已做紧急处理。根据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结合长宁区档案工作实际,立即组织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沪委办、沪府办《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上海市档案局《工作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长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档案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保障安全管理条件;严格落实档案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谁管理,谁负责,确保档案安全。
2.严格细查档案实体。当前,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八防”要求,对档案室(档案库房、档案箱柜)的防潮、防霉、防虫等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本单位档案室(档案库房)保存的早期档案进行清查。清查档案数量的覆盖率应不小于每年度的20%,并不与2016年检查的内容重复。清查档案,要采用文字、照片和录像等形式记录现场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长宁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changningqu/2021/0531/144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