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城中学、玉环电大∶
为了持续推进我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依据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玉环分校”更名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玉环学院”的函》(玉政函[2004]96号),经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坐落在城关镇洋青巷87号,“玉环县玉城中学”名下的房地产所有权全部无偿划归“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玉环分校”所有。
玉环电大应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使用国有资产,承担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职责。玉城中学应协助玉环电大办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资产 划拨 决定
抄 送:省教育厅,省电大,市教育局,市电大,县委办,
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12月17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