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县实验学校,县教育印刷厂:
为进一步激励学校(单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秩序的稳定,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在机关和县属学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玉教办[2003]26号)精神,结合2004年度《县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县教育局“综治”与“创安”领导小组对各直属单位“综治”和“创安”目标进行考评。经研究决定,对2004年“综治”和“创安”目标考核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彰。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楚门中学 600元
东方中学 500元
浙江电大玉环学院 300元
县教师进修学校 500元
环山小学 500元
县中心幼儿园 500元
实验学校 500元
县教育印刷厂 300元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