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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玉环县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保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顺利实施,确保全省环境污染整治“811”工程落实到位,根据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5年至2007年全县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从2005年到2007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开展对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污染专项整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增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到2007年,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建成和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电镀、酸洗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实现摘帽,环境质量总体上有较大改善。
二、水环境整治
(一)整治目标
十大河流水系和主要水库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内容
1、制定和实施全县河网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全县河网水质2005年比2004年有所好转,无劣于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重金属污染。
2、制定城乡一体化给排水计划,完成合格(规范)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任务。
三、工业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5%,危险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无危险固体废物排放;废旧放射源集中收贮率达到100%;电镀、酸洗等重污染行业和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工作内容
1、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
2、关闭、取缔列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项目。
3、未经工商登记、环保审批的污染企业、个体工商户,予以限期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环保审批手续的污染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律予以取缔。
4、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不能稳定、全面达标的生产企业,分批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于2005年10月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由县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5、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级环保重点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6、严格控制工业废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比例。废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其排放的废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要求。
7、规范建设排污口,完善清污分流,冷却水全回用。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重点污染源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和等比例采样器,并与县环保局联网,县环保局监控平台要与市环保局联网。
8、开展家具、铸造、电镀行业的废气、废水排放规范化整治,规范化整治率达到100%。
9、实施脱硫工程,75蒸吨以上的锅炉,废气脱硫率达到70%以上;35蒸吨以上的锅炉,废气脱硫率达到50%以上。
四、城镇环境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完善,到2007年底前,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楚门辖区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二)工作内容
1、加快截污管网建设。2005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受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的企业,其纳管率要达到80%,入管污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到2006年底,清港、楚门辖区及各产业功能区排放的污水,统一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开展污水、电力、通信等管线同期集中建设试点。
3、加强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到2005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4、加快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工程建设,200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
5、强化城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禁燃(煤)区”。
五、农业农村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85%以上,粪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通过减量、增效,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7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1、根据水源保护要求,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限期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30%以上,2005年削减10%以上。
2、推广畜禽粪尿沼气化处理试点经验,提高畜禽排放物处理和综合利用率。2005年粪尿等污染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使用有机肥,削减化肥、农药施用量,全县15%以上农田推行平衡施肥技术, 2005年制定并实施平衡施肥实施计划。
4、大力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和“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5、推广生态型水产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做好滩涂养殖污染治理。
六、环境监控设施建设
(一)建设目标
基本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全面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
1、加快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市环保局联网。
2、加快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市环保局联网。
3、升级和完善GSM3000在线监控系统,扩大在线监控范围,争取实现与市环保局联网。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环境污染整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县政府成立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乡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与职能部门、各镇乡签订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要求,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确定的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予以进一步细化,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狠抓落实。
(三)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联合和联动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保障措施。落实环境污染整治机构的人员和经费。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在线监控、应急监测和现场取证等执法能力建设。县财政逐年增加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专项经费,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集环保建设资金,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六)强化督查考核。县里把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县对部门、镇乡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部门、镇乡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与县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工作任务,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全县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玉环县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
玉环县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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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工作任务 |
目 标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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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环 境 整 治 |
1、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
十大河流水系和主要水库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 |
(1)编制全县河网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县水利局 |
县建设规划局 县环保局 有关镇乡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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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城乡一体化给排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水利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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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治环境污染,全县河网水质2005年比2004年有所好转,无劣于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重金属污染。 |
县水利局 |
县建设规划局 县环保局 有关镇乡 |
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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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饮用水源保护 |
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 |
集中式水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规范化创建任务。 |
县环保局 |
县水利局 县建设规划局 县卫生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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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业 污 染 整 治 |
1、水污染防治 |
工业废水达标率不低于90% |
(1)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淘汰列入原国家经贸委颁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项目。 |
县经贸局 |
县发展计划局 县工商局 县环保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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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未经工商登记、环保审批的污染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县工商局 |
县环保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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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予以停业、关闭。 |
县环保局 |
县经贸局 县工商局 |
2005年-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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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工作任务 |
目 标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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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业 污 染 整 治 |
1、水污染防治 |
工业废水达标率不低于90% |
(4)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必须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
县环保局 |
县建设规划局 |
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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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清污分流,清水回用,规范工业企业排污口设置。 |
县环保局 |
县经贸局 县水利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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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气污染防治 |
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 |
(1)开展废气规范化整治,规范化整治率达到100%,企业工艺废气达标治理。 |
县环保局 |
县经贸局 县工商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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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脱硫工程,75蒸吨以上的锅炉,废气脱硫率达到70%以上;35蒸吨以上的锅炉,废气脱硫率达到50%以上。 |
县环保局 |
县发展计划局 县经贸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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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煤场、水泥企业粉尘整治。 |
县环保局 |
县经贸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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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建筑施工场粉尘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减少粉尘污染。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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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 |
电镀、酸洗行业“摘帽” |
(1)制定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电镀、酸洗行业的污染整治和监管。 |
县环保局 |
县经贸局 县监察局 |
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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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家具、铸造、拉丝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规范化整治率达到100%。 |
县环保局 |
县经贸局 县工商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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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市级环境保护重点管理企业的监管。 |
县环保局 |
县经贸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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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整区域性行业、产品的布局、结构,改善区域性、结构性污染状况。 |
县经贸局 |
县环保局 县发展计划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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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业固废 污染防治 |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5%,无危险废物排放 |
(1)规范工业企业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堆放,做到防雨淋、防泄漏和防废气排放,并做好台帐。 |
县环保局 |
县经贸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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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
县发展计划局 |
县经贸局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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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工作任务 |
目 标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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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业 污 染 整 治 |
5、推行清洁生产 |
50%以上强制性审核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
(1)制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审核合格率90%以上。 |
县经贸局 |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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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和研究,制定实施清洁生产的扶持政策。 |
县经贸局 |
县科技局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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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点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或区域达到2家(个)。 |
县经贸局 |
县科技局 县环保局 有关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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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工业产业功能区污染防治 |
省级经济开发区配套建成污染防治设施 |
(1)建成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
大麦屿开发区 |
县建设规划局 县环保局 县发展计划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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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生态工业产业功能区创建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
有关产业 功能区 |
县环保局 县发展计划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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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镇 环 境 污 染 整 治 |
1、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全面建成县城和楚门辖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它地区达30%以上 |
(1)扩大管网覆盖,建成中水回用工程(2005年完成中水回用工程方案),确保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中水回用率达到50%,探索或试点开展污水、电力、通信等管线同期建设。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环保局 县国土局 县财政局 县发展计划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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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中心镇建成和完善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 |
楚门镇 |
县建设规划局 县发展计划局 县国土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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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分年度截污纳管计划,并加快建设。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发展计划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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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的企业,其污水纳管率达到80%。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环保局 县污水处理厂 |
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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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楚门、清港辖区及各产业功能区排放的污水,统一纳入城市污水管网。 |
县建设规划局 |
有关工业产业 功能区,楚门镇、 清港镇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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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工作任务 |
目 标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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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镇 环 境 污 染 整 治 |
2、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 运行监管 |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 |
(1)制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联合监督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 |
县环保局 |
县建设规划局 县污水处理厂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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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办法和脱氮、除磷、恶臭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
县环保局 |
县建设规划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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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稳定控制,并控制工业废水比例,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
县环保局 |
县建设规划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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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城市固废的污染 防治 |
(1)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
①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发展计划局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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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组织开展污泥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置技术攻关,并推广。 |
县科技局 |
县建设规划局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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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5%以上,农村及镇乡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70%以上 |
①制定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发展计划局 县环保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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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成符合环保要求的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工程,并投入运行。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发展计划局 |
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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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无害化改造城乡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 |
县建设规划局 |
有关镇乡 |
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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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逐步推广使用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设施。 |
县建设规划局 |
有关镇乡 |
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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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①建设分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投入运行。 |
县卫生局 |
县环保局 县建设规划局 |
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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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健全医疗废物收集系统。 |
县卫生局 |
县环保局 县建设规划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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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工作任务 |
目 标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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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镇 环 境 污 染 整 治 |
4、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
继续巩固“烟控区”、“噪控区” |
(1)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
县发展计划局 |
县经贸局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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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建筑物料运输管理,控制扬尘污染。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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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餐饮业油烟整治。 |
县环保局 |
县工商局 县建设规划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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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
县环保局 |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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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县环保局 |
县公安局 县建设规划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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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农 村 污 染 整 治 |
1、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
(1)发展生态化养殖,开展畜禽污染整治,使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①基本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关停转迁。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②积极推广畜禽养殖沼气化处理试点经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率和达标率达到85%以上;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3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尿等污染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
③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1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尿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各镇乡 |
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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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推广生态型水产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
县海洋与 渔业局 |
县环保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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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减量、增效的办法,使化肥、农药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
制定平衡施肥推广计划,大力扶持和推广使用有机肥、农作物专用肥,全县15%以上农田推行平衡施肥技术。 |
县农业局 |
县生态办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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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
生态镇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村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
(1)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调整镇乡工业布局。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国土局 县发展计划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
整治内容 |
工作任务 |
目 标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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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农 村 污 染 整 治 |
2、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
生态镇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村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
(2)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整治。 |
县现代办 |
县环保局 县农业局 县生态办 各镇乡 |
2005年-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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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市生态办要求完成市级生态镇乡和县级以上生态村建设。 |
县生态办 |
县环保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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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 |
县水利局 |
县环保局 县建设规划局 各镇乡 |
2005年-200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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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污 染 监 测 能 力 建 设 |
1、提高环境质量监测水平 |
(1)建成全县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
①城区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
县环保局 |
县财政局 |
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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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完成河网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选址、立项、设计、征地等前期工作。 |
县环保局 |
县财政局 县水利局 县发展计划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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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成全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 |
①建设市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包括废水和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废水还应安装等比例采样器)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
县环保局 |
县财政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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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升级和完善重污染企业GSM3000监控系统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
县环保局 |
县财政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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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反应能力 |
(1)健全辐射污染控制网络 |
①废旧放射源集中收贮率达到100%。 |
县环保局 |
县卫生局 县公安局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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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环境监测站配备辐射监测设备和相应人员,开展监测活动。 |
县环保局 |
县财政局 县编委 |
2005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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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强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 |
环境监察和监测的机构编制和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
县环保局 |
县财政局 县编委 |
2005年-2007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