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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2005]29号
关于印发全镇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现将《全镇“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05年5月21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食品 安全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府办
全镇“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
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社会参与、行政监管”的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以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食品为重点,推进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建设,引导规范经营行为,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以商品准入制度为基础,以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自愿参与、规范经营、自律为主、加强监管、动态命名”的原则,推进“放心店”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促使我镇消费环境较大改观。到2005年6月底前,使有条件的行政村至少建立1家“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并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优秀示范商店”,完成农村其他小商店食品准入制度的推广任务,引导全镇各食品企业(市场、商场和超市)、个体工商户全面实施食品准入制度;在符合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点,基本建成镇、村二级基层消费维权监督网络。
三、工作内容
㈠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
1、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点。在各行政村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点,名称为“某某村消费维权监督点”。在每个行政村聘任1名消费维权监督员,负责日常工作。
2、聘任消费维权监督员。消费维权监督员由县消费者协会颁发《消费维权监督证》,接受所在地消协分会的管理和指导。
㈡农村“放心店”工程建设
1、全面实施以“一项承诺、一本台帐、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小商店食品准入制度。“一项承诺”指对外开展消费安全承诺;“一本台帐”指进货台帐;“三项制度”指食品进货台帐备查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柜处理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2、大力推进示范商店建设
⑴示范商店的选择条件。位于所在行政村相对中心位置;营业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条件较好;业主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并具有较高诚信度;所有食品都实行准入制度;进行亮照经营。
⑵示范商店的选择程序。申请参加创建活动的经营者,经所在村村委会民主推荐,由镇“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认定,并报县“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授予“示范商店”牌匾。
⑶示范商店的考核验收。“示范商店”创建满一年,经镇“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合格的,报县“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其中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摘除“示范商店”牌匾。
⑷优秀示范商店的评选条件。必须具备以下四方面:一是自授予“示范商店”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发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二是全面实施流通领域商品准入管理系统电子台帐备案,食品台帐记录与进货凭据相符;三是上柜食品明码标价并有示范商店识别标志;四是严格遵守《一项承诺三项制度》相关规定。
⑸优秀示范商店的评选程序。在“示范商店”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由经营者提出申请,经镇“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县“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授予“优秀示范商店”称号,给予适当奖励。
⑹监管方式。对示范商店实行“五个统一”(即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帐、一项承诺)管理。结合片区监管责任制和食品准入监管制度,实施动态监管。通过专(兼)职监督指导员加强示范商店的定时定点监督指导,做好台帐信息录入工作,实现全程跟踪管理。
四、工作步骤
全镇“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总体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5月13日)。成立开展“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㈡调查摸底阶段(5月14日-5月25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摸底;完成《食品商店基本情况一览表》、《放心店工程建设申请表》、《消费维权监督员推荐登记表》、《小商店食品准入参建单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填写登记工作;做好示范商店、监督员的确认工作,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召开镇机关干部、放心店业主和监督员培训会。
㈢总结提高阶段(5月26日-6月7日)。做好责任状签订和发证挂牌工作;开展实地回访验收,写好总结材料,召开总结会议。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相对比较突出,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不高,市场监管比较薄弱,亟需引起高度重视。抓好“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是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升我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的重要性。
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已经成立以分管镇长为组长的镇“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镇政府将对各村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对成绩突出的村居和监督员予以表彰奖励。各有关部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消费安全建设工作抓到实处。
㈢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开展“放心店”工程和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中,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该项工作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参与程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