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委[2006]35号
关于印发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整顿规范计生秩序,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我镇保持一类先进乡镇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县委办[2006]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镇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双月整治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县十二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为法律依据,以改进计生管理与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有效控制违法生育,确保我镇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完成,为建设和谐干江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四项手术应落实的对象全部得到落实;“三查”服务遗留对象彻底扫清;历年遗留的社会抚养费应征收对象足额征收;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机制得到全面建立;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宣传引路,营造强势宣传氛围。一要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以“违法生育不能享受奖励”为重点,在全镇掀起“年轻少生作贡献,年老政府帮养老”的宣传高潮。二要抓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现行生育政策不变,违法生育追究法律责任,以及公民应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几项义务及权利。通过零距离、互动式、人性化的宣传方式,增强感染力,各村要开展组织一次育龄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合同是实现计划生育孕前型管理的有效途径,各村在计划生育“双月整治”活动期间,要重视计划生育合同签订工作。对计划生育管理对象,要逐个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书面约定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合同要体现合法、真实、有效。
(三)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量多、面广,各行政村要紧密配合县计生综合执法大队、县人民法院和镇政府的工作,村干部应积极做好违法对象户思想工作,争取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对拒不兑现的对象,一律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重点对象户和“钉子户”,要逐个制定执行方案,一个不漏地做好征收工作,达到执法一个,影响一片的效果。
(四)切实抓好四项手术落实工作。做好知情选择的科学指导,对遵守生育改革的育龄妇女,应动员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非法超生一胎及以上的对象,要落实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非法怀孕对象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要认真抓好孕前管理,全面实施“三级随访”服务制度,对于非法怀孕的,要实行个案跟踪调查,特别是造成大月份非法怀孕的,要追究失职者责任。
(五)彻底扫清“三查”遗留。各村要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遗留对象的去向,要做到在家育龄妇女“三查”率100%,落实联村、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制,确保外出育龄妇女在当地指定的机构按时参加“三查”服务,并寄回报告单。对思想工作到位后仍不参加“三查”的,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合同,收取合同违约金,把不交纳违约金的,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切实抓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使95%以上的外来育龄妇女得到登记、验证,有9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得到随访和至少一次以上孕环检,并做好免费送避孕药具和宣传品服务。
四、时间安排
计划生育“双月整治”活动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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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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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 |
召开村级计生员工作会议,围绕“三查”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合同签订、流动人口登记、验证、随访及孕检等内容,落实调查摸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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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5月31日 |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完成50%村居面对面教育,请各村组织好人员,安排好时间上报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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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上午 |
召开全镇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动员大会,部署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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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晚 |
开展“我爱我家”计划生育宣传文艺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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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6月9日 |
开展社会抚养征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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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7月15日 |
落实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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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6月30日 |
落实四项手术遗留和“三查”遗留及完成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验证、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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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7月15日 |
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分析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创建活动办公室。 |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领导,确保人员、措施、力度到位,镇里成立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许良进书记、盛性毅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林仁碧副书记、周红宇副书记、胡再雷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办公室,督查组长由林水元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陆海玲兼任。办公室具体指导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书记、村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出实效。
(二)加强督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各村要集中精力抓好,镇督查组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责任。做到任务到村、责任到人,出台镇机关干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双月活动”目标考核办法。同时,与各村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村书记、村长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村的计生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村在四项手术、“三查”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合同签订、流动人口登记、验证、随访、孕检五项工作中若有两项没有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不得参加年度评优评先活动,并要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各项措施超额完成,在年度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06年5月22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 实施意见 通知
抄 送:县计生局、各行政村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