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夏秋季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自2001年出现以甲型副伤寒为主的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以来,疫情保持高发状态,严重危害了我县人民的身体健康。近几年在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实施群防群控、分级管理、重点突破等策略后,2004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年初在总结分析防制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制订下发了2005年肠道传染病防治方案,狠抓了各项措施的落实,疫情与去年同期有明显的下降。但在一些重点区域还存在严重隐患,随时有可能出现暴发。为了使今年的疫情能平衡下降,防止暴发,实现预定的控制目标,在2005年防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现特制订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制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治病知晓率
按照2005年度卫生宣教工作规划,继续以流动人员为重点,坚持点面结合,坚持科学引导,提高群众的防病治病的知晓率。
1、继续在公安系统暂住证办理窗口,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各职介所分发肠道传染病防治资料,重点开展对流入我县的外来人员宣传。
2、一级区域:城关渔岙村、南山村、坎门海城社区、红旗社区、后沙社区、坎门社区作为今年肠防防控重点区域,通过宣传,使村居肠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其中城关渔岙村、南山村、坎门海城社区作为重点中的重点,要进行面对面的宣教,通过宣传,肠防知晓率达95%以上。城关双庙村、环西村、小水埠村、后蛟村、前塘洋村、环东村、采桑村、农场、坎门双龙村、东安村、水龙村、楚门筠岗村、西南村山后浦、芦浦井头村作为二级区域,群众肠防知晓率达80%以上。对于学校、部门及乡镇机关干部、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建筑工地负责人、食堂人员知晓率达100%。
3、继续在暂住中心及重点村居、学校进行传染病防治版画宣传,张贴、以及VCD片进行宣教,由疾控中心按照2005年肠防防治方案确定村居进行轮转,各村居社区提供场所及派员协助宣传。
4、重新启动在电视、广播强档节目期间,进行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在“今日玉环”健康栏目刊登肠防知识,并在主要道路、叉路口不定期悬挂肠防宣传标语,在重点区域村居书写永久性标语。
二、加强传染源的管理,及时做好疫源清理工作
1、坚持“早、小、严、实”的原则,及时处理疫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把肠防工作当作今年工作重中之重来抓,落实疫情责任报告人,严格按照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做到疫情报告及时准确,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诊断病例均在10小时内以传真方式报告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必须住院隔离治疗,对于疑似病例根据流调结果确定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
2、继续采取定点收治病人,目前先由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港北片伤寒病人收治;县中医院负责港南片伤寒病人收治;坎门中心卫生院负责甲肝病人的收治。以后根据疫情发展重新调整方案,同时继续实行单病种费用控制政策,加强治疗方案科学的论证,保证治疗效果,降低医疗费用,对确诊病人费用控制1200元以内,由病人自己负责,疑似病人可以先付500元,待确诊后再补交700元。对确有困难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病人,经乡镇政府及村居证明,由指挥部同意后,先交500元再安排住院。对于发热病人的血培养各医院按50元标准收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人拒绝院外。
健全救治网络,各级医疗单位对重点区域的发热病人要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并做好登记工作。五所全民医疗单位要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规范发热呼吸道门诊建设,要规范门诊日志登记,详细记录病人住址、通讯联系电话。
对住院病人医院要进行严格管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同时开展对病人肠防知识的宣教工作。
3、各定点收治医疗单位要严格掌握诊断标准和出院标准,对疑似病人均要做血常规5分类检验,并进行伤寒、副伤寒沙门菌分离和鉴定。严格落实传染病规范隔离治疗制度和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4、加强对卫生室、个体医的管理,城关渔岙、南山村及坎门海城社区的村卫生室、个体医不得诊治发热病人,一、二级区域其它村居村卫生室及个体医对不明原因发热三天以上的病人不得诊治,并做好登记上报、转诊工作。对发热病人每天下午4点30分前上报当地防保所,防保所汇总上报县疾控中心。
5、做好病人的清源工作。
⑴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提高流行病学调查质量,要及时查清传染源的来龙去脉,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由疾控中心负责抽调有关防保所骨干人员组成流调组,专门负责流行病学的调查。各防保所指定1—2名防保人员,当发生疫情时会同疾控中心对本辖区内病例进行流调。
⑵疾控中心、防保所要及时开展疫点处理工作,疫点处理必须遵照“早、小、严、实”的原则,严格按规范操作,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疫点消毒,处理率达100%,同时对疫点周边50米范围内疫源进行主动搜索,对于有集中发热病人的区域或单位给予密切关注,提前采取介入措施,必要时开展主动搜索调查。
⑶开展对重点区域人群监测,对历年来高发区域、高危人群如渔岙、南山、海城社区等村居县疾控中心要进行疫情全面总结分析,并拟出专门的防治方案,掌握疫情动态,强化科学防治。
⑷加强外环境、食品、饮用水源的监测,特别是近海小海水产品,疫点疫区水源的检索。
6、结合伤寒、副伤寒全国监测点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监测。
⑴饮食从业人员监测:选择坎门中学、坎门医院、林森火小学、陈屿中学、陈屿小学、苏泊尔公司、中捷公司、江南理工学院等集体单位的从业人员70名为监测对象。从5月份开始按月采集粪便标本进行监测,监测其带菌情况,选择渔岙村所有餐饮业从业人员进行监测。
⑵伤寒、副伤寒出院患者,在出院一个月后,间隔2—3天,粪检2次,了解其排菌情况。发现有带菌者,要进行彻底治疗,并对其带菌情况追踪观察,直至连续2次粪检阴性为止,追踪观察50人。
⑶重点区域的监测。各医疗单位对重点区域的发热病人和血培养病人,每天下午4点30分前统计上报县疾控中心,疾控中心于5点30分前汇总报肠防指挥部。
三、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确保井水消毒合格率
1、对重点区域村居,如坎门海城社区、红旗社区、后沙社区、坎门社区、城关南山村、渔岙村作为一级区域,水井消毒由政府为主组成专职消毒员进行全面消毒,疾控中心和防保所负责定期监测。
2、二级区域,如城关双庙、环西、小水埠、后蛟、塘里、前塘洋、环东、采桑、农场、坎门双龙、东安、水龙、楚门筠岗、山后浦及芦浦井头村由村居落实专职消毒员,疾控中心及防保所负责定期监测。
3、对出现疫情其它村居采用自摆式消毒器进行消毒,防保所负责药片的更换,并每旬监测一次,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4、对非重点村居在二周内出现3例以上病例亦需指定专人全面开展井水消毒。防保所负责本辖区内的水井的监测工作,发现余氯不达标的要及时给予补放。
5、疫点周边50米范围内饮用井水的消毒工作,由防保所负责消毒,直至本区域零报告,持续消毒一个月以上。
6、在出现疫情流行或洪灾暴雨过后,各村居必须指定专人全面开展消毒,强化消毒措施,加大消毒药物量,持续二周后,再保持常规消毒。
7、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对全县农村自备水厂及城关、坎门、楚门、陈屿、清港五大集镇的自来水厂进行水质监测,在每月的月底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对村居自备集中供水水厂,要加强消毒或按装二氧化氯发生器。
四、加强重点行业管理
1、大力抓好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学校、幼托机构、厂矿企业、建筑工地、饮食服务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聚居地餐饮业等重点行业的管理,认真开展肠防知识宣传,落实各项防制措施,重点监控疫情动态,尽早采取控制措施,严防疫情暴发和二代病例的发生。
2、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学校、幼托机构、厂矿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及餐饮业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单位将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停业整顿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⑴加强对食堂及餐饮业饮用水的监测。餐饮业的饮用水必须是城镇管网自来水,自备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才能使用。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及食堂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随机采样检测。
⑵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率达95%以上,并对重点村居餐饮业人员定期进行大便检查。对患“五病”的从业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⑶餐饮业、食堂必须符合基本的卫生要求,消毒、保洁设施齐全,经常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和餐具消毒效果监测,餐具消毒率达100%,合格率达85%以上。
⑷禁止生吃半生吃海产品上桌,加强对自办婚丧酒宴的食品卫生管理,实行操办酒席申报制度。
⑸加强重点区域流动摊点的打击,由监督所负责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取缔无证餐饮店和食品流动摊贩。
五、做好督查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1、县肠防指挥部要组织经常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肠防工作检查,检查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
⑴各医疗单位对疫情报告是否及时、准确,发热门诊设置是否规范,操作、流程是否符合要求,住院病人隔离治疗、一次性医疗用品及污水处理是否按要求落实,医疗收费是否执行有关规定,对村卫生室、个体医是否擅自诊治发热病人。
⑵宣教工作深入程度、知晓率是否按要求达到,重点区域监测、疫点处理是否及时到位,流调工作是否规范,疫源清理工作及外环境监测是否到位。
⑶重点区域水井消毒是否落实,监测结果、餐饮业、饮用水及农村自备水、自流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⑷重点行业的监管落实是否到位,餐饮业、食品卫生、学校食堂卫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根据不同类型实施督查。
2、完善疫情报告,各医疗单位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规范报告疫情。
3、加强疫情监测。关注疫情动态,保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各医疗单位和法定报告人,发现肠道传染病应在10小时内以传真的方式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应在12小时内对疫情作出响应,并传真县肠防指挥部、各防保所。各防保所在接到报告的2小时内,会同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和疫点处理。县肠防指挥部将疫情情况及时转告有关乡镇做好清源工作。县疾控中心将每日的疫情情况及时反馈县有关领导及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附:重点区域村居名单
重点区域村居名单
一级区域:
城关:渔岙村、南山村
坎门:海城社区、红旗社区、坎门社区、后沙社区
二级区域:
城关:双庙村、环西村、小水埠村、后蛟村、塘里村、前塘洋村、环东村、采桑村、农场
坎门:双龙村、东安村、水龙村
楚门:筠岗村、西南村山后浦
芦浦:井头村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