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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干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适应我县经济建设的需要,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才资源管理人员(中、高级)、车工、铣工、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等职业的高级工、技师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车工(数控车、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维修电工、焊工、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铣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含中级)、美容师、美发师、计算机操作员。
其他职业(工种)可根据行业、企业需要增设。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3年;
3、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本专业或有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相应系列助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职业(工种)工种3年以上。
(二)技师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培训指导初、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
2、符合上述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l)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且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2)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3)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技能比赛获名次;
(5)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或市(地) 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
(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工
(l)取得中级工资格满5年;
(2)从事本专业工龄17年;
(3)工龄2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龄14年。
2、技师
(l)在市人事局核定职数范围内;
(2)取得高级工资格满3年。
有特别要求的职业(工种),报考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
三、培训鉴定实施
高级工的培训工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高级工的考评工作,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的原则,由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技师的考评工作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执行。
鉴定内容:理论知识部分,含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技能部分,含操作技能鉴定和论文答辩。
组织报名:申报高级工和技师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管理与监察科报名。
四、证书核发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核发。技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
五、申报材料
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高级工填写玉环县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1),技师填写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2)。报名时,同时随带相应职业(工种)的现有中、高级工国家 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带原件核对);带近照1寸2张、2寸1张;机关事业单位需填报台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评登记表(红、蓝)。
联系人:陈文芝
联系电话:72 1 3222
附件:1、玉环县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