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党委[2006]18号
关于印发龙溪乡村级岗位责任考核
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村、乡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龙溪乡村级岗位责任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龙溪乡人民政府
龙溪乡村级岗位责任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加大村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溪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乡党委政府下达的中心工作,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村庄建设、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公厕、社会治安、信访工作、民政优抚、党建等方面工作。
(二)各村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
(三)班子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班子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
(四)创新工作,主要指在县及县级以上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
二、考核办法
乡党委、政府在对村“两委”工作组织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年终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考核以评议打分的形式进行。
三、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为考核排在前6位村的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等奖的村奖励10000元;二等奖的村奖励8000元;三等奖的村奖励6000元。(其中一半用于奖励村两委主要领导)
(三)有下列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计划生育考核不合格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合格的;
3、存在违法、违规信访行为的;
4、村两委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四、经费来源
奖励经费每年初列入乡财政预算支出,年终考核后,由乡财政核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