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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政府第175号令)和市政府《关于“十五”期间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02]36号)及台人培[2005]60号通知要求,决定于今年继续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培训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实行考评结合试点的行政机关专业技术人员(指2005年度还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培训考核人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主要内容:
1、专业技术工作中的权益;
2、专业技术知识和成果的权益;
3、专业技术投资经营中的权益;
4、专业技术人员权益的司法保护。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主要内容:
1、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素质;
2、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素质与学习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和科研能力;
4、新世纪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教育机制创新。
三、培训形式与方法
培训采取自学、集中面授、网上辅导(www.tzks.net)等形式,以自学为主。
四、考核与登记
培训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县人事部门具体负责进行统一考核。
考核成绩合格后,根据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浙人教[2004]250号),由单位统一到县人事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同时办理继续教育公共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审的依据。
五、考核培训时间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能力》培训考核工作自2005年度开始,计划今年底全面完成,今年内分二批进行培训考核,上半年计划在4一5月份进行,下半年另行通知。
各单位参加今年4一5月份培训考核人员名单请于4月1日至12日报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技科(7221225),面授时间详见培训日程表(附件2)。
六、培训考核收费
培训考核收费每人每门50元(含教材资料费)。
各单位要根据培训要求,制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年度参训计划,合理安排工作,保证所有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
附件:
1、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报名表
2、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权益保护》、《基本素质与能力》面授日程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