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加快我县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省市中小学教坛新秀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台教人[2006]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1、推荐范围
省、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范围为教龄满5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教师进修学校、中专学校等)的在职青年教师。
2、推荐条件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教育理念新,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实绩突出,所教学生反映好,在当地享有一定知名度。
(3)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或在教学研究上成果显著。
二、推荐名额:
推荐市中小学教坛新秀6名、省中小学教坛新秀4名。
三、推荐办法:
先由学校推荐申报,直属学校可报1—2名,其他学校1名,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考核组进行考核后按推荐名额上报台州市教育局。
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人选一般要求在获得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或台州市教学能手称号的人员中进行推荐。台州市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般要求在获得县级教坛新秀或教学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
学校在上报前,应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事迹材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推荐质量。
四、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校务必在2006年4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要求报送的材料包括
1、《2006年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5份(见附件1)。
2、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5份,由学校组织撰写,其中主要事迹摘要填入〈申报表〉有关栏目内(打印)(获奖证书、论文、科研报告等复印件需附在事迹材料后面)。
3、《200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6份(见附件2)。
4、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6份,主要事迹材料摘要填入《申报表》内,要求同第2点。
附件:1、2006年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2、200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坛新秀 推荐工作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1:
2006年台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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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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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任教学科 |
教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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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教 龄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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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学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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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最高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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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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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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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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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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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论文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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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学校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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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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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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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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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2:
200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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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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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任教学科 |
教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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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教 龄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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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学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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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最高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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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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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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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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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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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论文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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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学校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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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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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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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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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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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