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县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奖励在教育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经研究决定,推荐评选2005学年度省“春蚕奖”,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县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的重点对象是任教5年以上的第一线教师,校级领导人数控制在5%以内。2003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者,这次原则上不列为评选对象,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省、市级先进原则上在县先进教育工作者基础上推荐。2000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先进不再推荐市级先进,2001以来年获得省“春蚕奖”不再推荐省级先进。
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玉教人[2002]28号),2005学年度考核等第为优秀的校级领导,确定为县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带生私教、无赌博等违纪行为。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能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成绩显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优良,为人正派,在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推荐指标
今年我县共推荐省“春蚕奖”3名,市优秀教师5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省市级先进各校各推荐1名人选,参加县级联评。今年评选县先进教育工作者共6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005学年度考核等第为优秀的校级领导,被确定为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不占名额指标。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级先进推荐评选,乡镇初中、小学分别由乡镇中心中学、中心小学组织推荐考评,其他学校由学校推荐考评。
2、推荐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校在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精神的同时,要认真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民主推荐,逐级上报,严格考评,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将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学校在上报前,应将推荐人选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在学校向教职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3、材料上报时间。推荐县先进教育工作者要填写《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一份,在6月30日前报我局组织人事科;省市级先进人选名单和材料在5月15日前上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推荐评选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附件:1、2005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1:
2005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人数 |
单 位 |
人数 |
单 位 |
人数 | ||
|
城关办事处 |
中学 |
5 |
海山乡 |
中学 |
1 |
坎门成技校 |
1 |
|
小学 |
4 |
小学 |
1 |
县技校坎门学区 | |||
|
坎门办事处 |
中学 |
3 |
鸡山乡 |
中学 |
1 |
城关成技校 |
1 |
|
小学 |
4 |
小学 |
1 |
陈屿成技校 | |||
|
陈屿办事处 |
中学 |
4 |
楚门中学 |
2 |
实验学校 |
2 | |
|
小学 |
3 |
玉城中学 |
2 |
榴岛中学 |
1 | ||
|
楚门镇 |
中学 |
3 |
坎门中学 |
1 |
华盛体育中学 |
1 | |
|
小学 |
3 |
中等职技校 |
2 |
汉宇中学 |
1 | ||
|
清港镇 |
中学 |
2 |
县技校城关学区 |
||||
|
小学 |
3 |
理工专修学院 |
|||||
|
干江镇 |
中学 |
1 |
东方中学 |
1 |
|||
|
小学 |
1 |
环山小学 |
1 |
||||
|
沙门镇 |
中学 |
1 |
中心幼儿园 |
1 |
|||
|
小学 |
1 |
电大 |
1 |
||||
|
芦浦镇 |
中学 |
1 |
教师进修学校 |
||||
|
小学 |
1 |
教研室 |
1 |
||||
|
龙溪乡 |
中学 |
1 |
教科所 |
||||
|
小学 |
1 |
电教站 |
|||||
附件2:
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 历 |
政治面貌 |
||||||||||||
|
现任教师职务 |
现 任 行 政 职 务 |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填一项) |
||||||||||||
|
工 作 单 位 |
||||||||||||||
|
主要事迹由学校填写 |
||||||||||||||
|
学校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
乡镇中心中学、中心小学意见 |
年 月 日 | |||||||||||
|
县教育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