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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2006〕83号
关于开展争创“无邪教村”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争创“无邪教社区、村(居)”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干江实际,镇党委决定今年在下栈头、上礁门、垟坑、甸山头、老傲前、花明、垟岭、断岙、桔场、梅岭等10个行政村开展争创“无邪教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创建“无邪教村”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群众性反邪教斗争的阵地和平台,广泛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和伪科学等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识别、防范、抵制邪教的能力,建立防范邪教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环境优美、安定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提供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干江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讲究策略,把握定位。反邪教工作牵涉社会政治稳定大局,要准确把握定位,体现斗争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策略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民间反邪教团体和组织的独特优势作用。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面向各村、服务于村。以开展各种科学、文明、健康的活动为载体,以提高群众科学素质、生活质量、抵制邪教侵蚀能力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各村的文明程度。
3、密切协作,齐抓共建。加强与各村党组织、科协与科普组织、工青妇、精神文明和综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积极争取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村居人文资源,形成上下协调、横向联系、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标准
反邪教村的基本标准是:
(一)组织网络建设
1、有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2、有一支活跃的群防群治队伍;
3、有健全的帮教组织和信息员;
4、有志愿反邪教工作者队伍。
(二)活动载体建设
1、有群众性活动场所;
2、有图书室;
3、有永久性警示教育牌;
4、有宣传橱窗。
(三)规章制度建设
1、有活动实施计划;
2、工作已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活动”;
3、建立帮教工作或信息员工作制度;
4、建立警示教育、科普宣传、文体活动制度。
(四)活动内容
1、能及时发现,抓获外来邪教人员渗透作案活动;
2、做好帮教工作,年内转化法轮功未转化人员;
3、能及时报告当地邪教人员活动情况;
4、每年不少于一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5、科普宣传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正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要从建设“平安干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组织参与“无邪教村”创建活动。
(二)年终考评。开展争创“无邪教村”活动的村年终通过自查自评,认为已经符合基本标准的,由镇综治办统一向上级单位申报,通过年终考评后,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将予以命名为“无邪教”单位。
(二)表彰奖励。对于被命名为“无邪教村”的单位以及创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以适当的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2006年9月11日
主题词:反邪教工作 争创活动 通知
抄 送:县委610办公室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9月11日印发
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