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开展工资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县工资拖欠案件仍呈上升趋势。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47号),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等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20肠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06年12月1日--2007年2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全县用人单位,重点是被举报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家具、阀门、眼镜、汽摩配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善的个体工商户和家庭小作坊等。
三、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12月l日一12月20日).各镇乡、企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活动.自查内容为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基本工资及加班加点工资,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参保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就元旦、春节期间工资支付。制定计划,及早准备资金,确保春节前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对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认真整改。各镇乡在22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2006年12月21日一2007年2月5日)。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根据用人单位自查的情况,联合各相关部门组织对全县企业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在自查中存有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县政府将组织县企业劳动管理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镇乡人民政府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劳社保局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处罚,并责令按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同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2月6日一2007年2月15日).各镇乡要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查漏补缺,确保每一名农民工能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乡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做到思想上重视,认识上统一,行动上配合.要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畅通清薪
“绿色通道”,共同做好打击拖欠工资行为的工作。
(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各镇乡要加强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行业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基本情况,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保持严密监控。要进一步完善欠薪快速反应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健全信.息专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和工资支付保障金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欠薪保障制度。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继续开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深入贯彻《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对私营企业、建筑单位,特别是使用外来民工较多的企业进行宣传。要结合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积极开展恶性案件的曝光、典型案件的警示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规定,跟踪报道打击拖欠工资行为工作情况、典型案件,营造打击拖欠工资行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春雨行动用人单位欠薪自查汇总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建设规划局
玉环县公安局
玉环县经济贸易局
玉环县总工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