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中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使中小学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局于2006年初与各校签订了《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经研究决定对签订责任状的学校进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07年3月19—24日。
二、考核内容:
1、以《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1)内容为标准。(占70%)
2、以《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考核表》内容为标准。(占30%)(详见玉教基[2006]55号文件)
三、考核步骤:
各校先要写好2006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总结,填写《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附件1),并对照《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2)和《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打好自评分。考核组结合学校实际,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进行逐项考核打分。最后汇总得分情况向县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汇报,评出考核等次。
希各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核的有关准备工作,迎接考核。
附件1: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附件2: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二00七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工作 考核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安监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3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附件1:
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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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
教职工人数 |
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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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保卫机构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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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人数 |
学校安全员(协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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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件发案数 |
一般案件发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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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发案数 |
安全事故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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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犯罪数 |
职工违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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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犯罪数 |
学生违法数 |
学生非正常死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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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得分 |
第一项 |
第二项 |
第三项 |
第四项 |
第五项 |
第六项 |
第七项 |
第八项 |
第九项 |
第十项 |
总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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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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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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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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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考核意见 |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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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教育安全领导小组意见 |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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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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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学校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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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目标 |
分值 |
具体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扣分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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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安全教育工作(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内容的得4分,具有学校单独安全卫生教育工作计划的得5分(察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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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 |
(1)、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有文件下发的得4分,无以文件形式下发的扣2分,人员调动无及时调整的扣1分,分工不明确扣1分;(2)、与各处室(镇乡中心小学与辖区各公民办小学和幼儿园)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得3分,无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的扣2分;(3)、安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考评的得5分,如5个环节中少一环节的分别扣1分,(以档案资料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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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 |
有加强师生的安全卫生教育的得5分,安全周无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的扣2分,学校无举行防火灾演练或学生逃生演练的扣1分,无专门刊出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内容的黑板报或宣传栏的扣1分(以照片、活动记录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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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 |
有设立学校门卫的得2分,安全保卫制度健全得1分,有门卫安全记录簿,且认真仔细登记的得2分,财务室、电脑室,贵重资料库房等安装铁门、铁窗得2分,配置灭火器材得2分,有装甲化保险箱等得1分,有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得1分,与110系统联网得1分。校园内有安装电子探头的得2分(实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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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 |
寒暑假,节假日学校有安排值班护校,有安排表、有值班记录簿得5分,无安排表扣1分,无值班记录簿扣1分;有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有及时整改得5分,如一学期无3次以上检查的扣1分,无检查记录簿的扣1分,无整改措施的扣1分,无及时整改的扣1分(察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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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一学年至少一次以上邀请公安、交通部门同志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的得2分、学校有举行交通安全知识演讲比赛的得分1分,县学生交通安全演讲比赛有参加的得1分,如1人次得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以文件为准) 校门口上下学有教师值班维护交通秩序,检查接送车辆是否超载的得1分,校园内有学生自行停车场的得1分,自行车摆放整齐的得1分(察看资料、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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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 |
学校认真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的得3分,如无基建工地安全标志的扣1分,无围墙或无栏杆暂时隔离基工建地的扣1分。消防设施完好无损,且正常发挥作用的得2分。如消防栓不出水的扣1分,灭火器材破损严重的扣1分(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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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0 |
学校(中心小学包括下属学校及幼儿园)在教学过程中和组织活动中,不发生重大集体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不发生危房倒塌、火灾、交通伤亡、溺水、触电身亡、盗窃案件,学生恶性殴斗事故的,不发生犯罪现象的得30分。 1、学校如发生一例非正常死亡扣10分,以此类推。镇乡中心小学包括下属学校(民工学校和幼儿园)发生1例非正常死亡扣中心小学5分,以此类推。 2、学生在校园内发生一例恶性斗殴事件造成伤害的,医药费在1000元以内的扣3分,在1000—10000元扣6分,在万元以上的扣10分。 3、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被公安部门立案的扣3分,被拘留的扣5分; 4、学校因安全责任事故或盗窃案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扣2分,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扣5分, 10000元以上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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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 |
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的得2分;一学年聘请法制副校长来校讲课的1次得1分,2次以上得2分;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当地政府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得2分:师生平安保险率在80%以上得2分,在90%以上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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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 |
学校发生安全卫生事故及时启用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通报事故发生情况,及时结案并总结经验教训得2分,如遇学生死亡,及时填写《玉环县中小学生死亡情况登记表》2份报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得2分。及时送交安全工作总结和材料的得2分(此分数由教育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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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考核时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但仍要进行考核。 1、学校内发生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故。 2、学校在校生发生1例非正常死亡的(不包括疾病死亡,中途转学和毕业学生)。 3、在校生发生刑事案件被判刑的;学生在校园内发生一例恶性斗殴事件造成伤害的,医药费在万元以上的。 4、一年来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盗窃案件的。 5、学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报,案虚作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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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分 |
分 | |||
说明:2006年度玉环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70%+ 2005年度玉环县中小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考核分×30%=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总分
考核组长签名 考核组成员签名
玉环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