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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日
玉环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县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充分考虑城镇体系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污水排放现状、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
2、因地制宜,加强指导。结合各地经济条件、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污水处理模式,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3、示范带动,逐步推开。按照先易后难,先环境敏感区后一般区域,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条件的行政村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4、政府推动,多元投入。加强调控和指导,优化项目配套,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
二、建设目标、模式和标准
1、建设目标。围绕“十百工程”和生态县建设的相关要求,2007年重点建设5—7个村,取得经验后,再结合全县各村的自然、经济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推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2、建设模式。地势相对平坦并有一定落差的村庄,通过统一建设地埋式大型厌氧生化池,将全村生活污水通过二次接管网络汇集到生化池内,采取无动力厌氧工程实行统一处理。
3、建设标准。各相关村按人口数(适当考虑外来人员)确定所建无动力厌氧生化池的容积,人口500人左右的村建100立方米,人口1000人左右的村建187.5立方米,人口1500人左右的村建250立方米,人口2000人左右的村建312.5立方米,人口2500人左右的村建375立方米,人口3000人左右的村建437.5立方米。
三、实施步骤
1、 科学规划。5月底至6月初,结合实施村各自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好工程选址、图纸设计等工作。
2、 组织实施。6月中旬,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村进行组织实施,施工要有规划图纸。要通过议标,确定具有施工资质证书的施工队伍,并经县农办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
3、检查验收。11月底,县农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实施村进行竣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建设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需要政府领导推动和农民的自觉参与。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各镇乡和项目实施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落实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2、政策扶持,加大投入。2007年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县财政按村庄类别给予相应补助。
3、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实施村及所在地镇乡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到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同时,村级要制定有关村规民约和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取得成效。
附件:1.玉环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玉环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计划首批实施村名单
附件1
玉环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明迪
副组长:沈心龙(县农办)
王海滨(县府办)
成 员:张银德(县农办)
黄菊花(县发展和改革局)
王克捷(县财政局)
余旭明(县建设规划局)
王克亮(县环保局)
郑元荣(县林特局)
领导小组在县农办下设办公室,主任:张银德(兼),副主任:叶开琴(县农办)。
附件2
玉环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计划首批实施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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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乡 |
村 |
厌氧池池容面积(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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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办事处 |
南大岙村 |
4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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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办事处 |
双龙村 |
437.5 |
|
陈屿办事处 |
新塘村 |
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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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门镇 |
西南村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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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港镇 |
翻身村 |
250 |
|
龙溪乡 |
陈岙村 |
250 |
|
沙门镇 |
安人村 |
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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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22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