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2007年度食品安全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200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日
玉环县200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2007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建设规划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监管局。
二、考核等级及评分办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
合格:考核总分在60分及以上;
不合格: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考核按得分高低分设一、二、三等奖。第1—2名为一等奖,第3—5名为二等奖,第6—10名为三等奖。
一票否决:对由于失职、渎职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评分办法:总分=《玉环县2007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分细则》(具体见附件)考核所得分×80%+《玉环县食品安全督办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玉食安委〔2005〕11号)考核所得分(优秀等级计20分,良好等级计15分,一般等级计10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
三、考核期与考核方式
考核期: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被考核单位分别在2007年7月10日和2008年1月10日前,将半年度(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书面汇报。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在被考核单位自行检查、总结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审批。
四、奖惩办法
对考核一等奖的,予以奖励20000元,并予以通报表扬;
对考核二等奖的,予以奖励10000元;
对考核三等奖的,予以奖励5000元;
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要作出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奖金主要奖励各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其他
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玉环县2007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分细则
责任单位: 镇(乡)人民政府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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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考核 情况 |
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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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1.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不少于2次,少1次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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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安全工作、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列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未列入考核内容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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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辖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制定并完成工作计划。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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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4.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拨款高于2006年度水平;协管员、信息员应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并建立工作档案。查财政拨款相关凭证,总经费低于2006年度水平的扣2分;综合监管经费低于2006年度的扣1分,未落实两员经费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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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监督网络建设 |
5.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和流动配送车服务工作。大力推进 “群众监督网”和建设工作,开展群众监督资源的整合工作,每村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年培训一次。查相关材料,未聘任扣4分,聘任未开展工作扣2分,少开一次会议扣2分,未培训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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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配合 |
6.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县部署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结合实际,开展1—2项本地特色的专项整治活动。查相关材料,未完成上级部署整治任务的不得分,无整治方案和总结的扣5分,专项整治力度不大或成效不明显的扣5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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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合教育部门启动“学生食品配送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并完成当年预定目标。查相关资料,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5分,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和学校商店改造、食品配送未达到县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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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体系 |
8. 每个行政村有1名信息员,(抽查,少1个扣1分,最多扣4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上报;每月上报1条,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报表;有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查记录和相关材料,未完成工作的每项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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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9.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形式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把握舆论导向。查宣传教育背景材料,未组织集中性宣传活动的扣2分,未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的扣2分,未开展进社区、村居、企业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扣6 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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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本辖区内树立户外大型广告牌(50平方米以上)一幅,每个村居、社区设立宣传窗一个,实地抽查没设立大型广告牌扣7分,少一个村居、社区扣1分。不保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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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辖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和管理相对人培训。查有关培训计划、培训名单及记录,未开展培训的,每项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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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
12.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未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或未按规定报告的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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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养殖监管 |
13.配合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农业(水产)投入品专项整治及农资打假、查处使用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工作;无公害农(水)产品、基地认证、规范化合作社建设等工作。查相关资料,酌情打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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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监管 |
14.配合质监部门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治理及重点食品的整治工作。协助查处大米、肉制品、糖果等28类食品无证生产加工工作,主动组织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查相关材料,视配合、协助、主动效果酌情打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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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积极主动举报私屠滥宰行为,配合经贸部门私屠滥宰。视工作情况酌情打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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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监管 |
16.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视成果酌情打分。辖区内存在豆制品非法生产加工点经查实未举报及组织打击,发现一处扣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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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监管 |
17.配合辖区内5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主动开展食品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协助打击违法行为。查相关资料,视开展情况酌情打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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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通过市级验收加10分。 ◎发现本辖区内非法豆制品生产加工场所并组织打击一处加2 分。 ◎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能主动协助监管(提供1个案源加0.5分)(查资料)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县级1分,市级3分,省级6分,国家级12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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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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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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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 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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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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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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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未制定工作计划或方案的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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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
4. 做好收购、储运的粮油监管,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相关材料,发现陈化粮流入粮食市场一次扣10分,陈化粮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一次扣10分,不保底。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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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 |
5. 组织开展粮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查相关材料,无专项整治方案或总结的,各扣3分;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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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 建设 |
6. 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粮油储存企业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和信用记录。无启动信用体系建设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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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7.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进社区、进农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总结的扣5分;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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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 |
8.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培训。查相关材料,无培训计划、名单或培训记录的,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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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体系 |
9.向县食安委办报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不少于12条。查相关材料,少1条,扣1分,不保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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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每半年上报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检测评估信息,内容具体、客观。迟报、缓报的扣2分;信息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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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2分,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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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4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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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要求参加县食安委会、食安委办以及有关食品安全专题的会议。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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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配合 |
14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整合工作。查工作配合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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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的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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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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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或报告的,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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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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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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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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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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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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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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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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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半年度、全年工作有总结。未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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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落实情况 |
4.牵头负责对生猪调出地进行风险评估,订立产销联防协议。查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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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猪进点屠宰率、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定点屠宰覆盖面均达90%,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以上五项未达标每项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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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完善生猪购销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制度。查制度和相关记录,制度不够完善的扣1分,记录不全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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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成乡镇连锁超市创建任务,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100%,推进村级放心店的连锁改造,食品统一配送率达60%。乡镇连锁超市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0.5分,配送率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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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测和日常监管 |
8.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查相关背景资料,私屠滥宰现象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扣3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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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防止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流入市场。查相关背景资料,有发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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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建立健全企业自检制度并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开展肉品质量监测检测信息通报工作。查工作开展情况,质量安全监测或信息通报工作未有效开展的酌情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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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 |
11.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查相关材料,整治无方案和总结的各扣1分,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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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对县食品安全评价抽检(肉品)合格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不保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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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 建设 |
13.建立生猪购销单位、定点屠宰企业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档案,并建立日常监管记录档案,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档案建立不全面扣2分,监管记录不全扣2分;未启动信用体系建设扣4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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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14.大力开展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举办或参与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2分,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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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参加培训。查相关材料,无培训计划、名单和培训记录的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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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体系 |
16.每月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至少1条。查相关材料,少一条扣1分,不保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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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部门政务网站食品安全栏目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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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及时上报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相应栏目的监管信息。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每半年上报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内容具体、客观。迟报、缓报的扣1分,信息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1分。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2分,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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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每季发布一次肉品质量安全预警、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综合信息。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发布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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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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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配合 |
21.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查派出机构或下属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整合工作配合情况,未积极参与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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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与教育部门协作开展学校商店的统一改造工作。查工作开展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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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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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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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和报告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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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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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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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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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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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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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并将食品安全列入学校教育工作考核内容。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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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领导,建立各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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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半年度、全年工作有总结。未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的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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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落实情况 |
4.组织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制定配送工程二年规划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完成县政府文件规定的年度计划,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查相关资料,未达到县政府年度目标要求的不得分并倒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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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考核。查制度落实和考核情况,未建立制度的扣2分,未进行考核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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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助推进全县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镇中学、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查相关材料和目标完成情况,视工作开展情况酌情打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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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商店的放心店改造,各类重点高中、示范性学校和50%的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的校内商店改造成连锁店或加盟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 食品配送率达30%。查相关资料,学校商店改造未达标扣3分,食品配送率未达到要求的扣4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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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达100%以上。查相关背景材料和监管记录,上述指标每项下降5%扣1分,不保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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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校食堂餐具抽检合格率达85%。查相关背景材料和监管记录,未达标的每下降5%扣1分,不保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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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店索证索票、购货台帐登记制度。查制度建立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情况,随机抽查学校食堂、食品店各2家,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家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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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测和日常监管 |
11.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查相关材料和记录,督查落实整改措施,无督查检查记录扣3分,未落实整改措施的扣4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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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 建设 |
12.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政府重点工作抓落实具体细化方案第40项重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未按时完成倒扣1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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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 |
13.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店专项整治工作。查相关材料,整治无方案和总结的各扣1分,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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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市对县食品安全评价抽检(餐具)合格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不保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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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15.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全年安排4课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查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开展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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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体系 |
16.每月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至少1条,查相关材料,少一条扣1分,不保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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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部门政务网站食品安全栏目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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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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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食品安全信息。查相关背景材料,信息报送不够积极的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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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3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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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配合 |
21.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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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3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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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和报告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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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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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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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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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建设规划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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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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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
|
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2分。 |
3 |
|||||
|
工作计划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未制定工作计划或方案的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的,扣2分。 |
4 |
||||
|
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
4.全县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体检率98%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98%以上,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体检率每下降1%扣1分,培训率每下降1%扣1分,生活饮用水使用非城市自来水扣10分,扣完为止。 |
15 |
||||
|
专项工作 |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查相关材料,无专项整治方案或总结的扣4分;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的,扣5分。 |
10 |
||||
|
日常监管 |
6.定期检查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查有关背景资料,无资料扣5分;资料不全的,扣4分。 |
6 |
||||
|
宣传教育 |
7.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对务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5分;无开展宣传的,扣3分;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的,扣2分。 |
10 |
||||
|
8.大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围墙食品安全宣传标语不得少于10条。查背景(影像)资料,少一条扣5分,不保底。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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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体系 |
9.向县食安委办报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不少于12条。查相关材料,少1条,扣0.5分,扣完为止。 |
6 |
||||
|
10.每半年上报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检测评估信息,内容具体、客观。迟报、缓报的,扣1分;信息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1分。 |
4 |
|||||
|
11.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2分,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2分。 |
4 |
|||||
|
12.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3 |
|||||
|
13.按要求参加县食安委会、食安委办以及有关食品安全专题的会议。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
协作配合 |
14.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工作。查工作配合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 |
2 |
||||
|
15.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的,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2分。 |
3 |
|||||
|
16.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1分。 |
2 |
|||||
|
17.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或报告的,各扣1分。 |
2 |
|||||
|
18. 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上。 |
3 |
|||||
|
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
|
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
|
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
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
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
|
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1分。 |
3 |
|||||
|
工作计划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半年度、全年工作有总结。未制定工作计划或方案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无总结扣2分。 |
4 |
||||
|
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
4. 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80%。查相关材料,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
5.绿色农产品认证数量新增1个,未达到不得分。 |
3 |
|||||
|
6.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新增1个(或者基地面积新增5000亩)。查相关材料,达不到不得分。 |
2 |
|||||
|
7.规范化农业合作社新增3家。查相关材料,少1家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8.基地农产品抽验合格率达95%。查监测数据,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9.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小于1%。查监测数据,1%以上不得分。 |
2 |
|||||
|
10.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制度,总结推广“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经验。查推广工作相关材料,无工作总结的扣2分,推广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4分。 |
6 |
|||||
|
质量监测和日常监管 |
11.完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例行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提高监测能力,定期发布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病害等检验检疫信息。查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未建立制度扣2分,未开展例行监测或信息发布工作的各扣1分。 |
4 |
||||
|
12.加强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打击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和违禁药物行为。源头污染控制成效不显著的扣3分。 |
4 |
|||||
|
专项工作 |
13.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和执法行动,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查相关材料,每次整治无方案和总结的各扣1分,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4 |
||||
|
14.市对县食品安全评价抽检(蔬菜)合格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不保底。 |
10 |
|||||
|
信用体系 建设 |
15.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政府重点工作抓落实具体细化方案第40项重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农业种植大户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并公示。未按时完成倒扣10分。 |
8 |
||||
|
宣传教育 |
16.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举办或参与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2分,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的扣2分。 |
4 |
||||
|
17.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全年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1万人次。查相关材料,无培训计划、名单和培训记录的各扣1分;培训人次每少2000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
信息体系 |
18.每月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2条。查相关材料,少一条扣1分,不保底。 |
2 |
||||
|
19.在部门政务网站食品安全栏目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的扣1分。 |
2 |
|||||
|
20.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3分。 |
6 |
|||||
|
21.每季发布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综合信息。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发布的不得分。 |
3 |
|||||
|
22.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2 |
|||||
|
协作配合 |
23.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查创建工作及学生配送工程工作配合情况,未积极参与扣3 分,配合不力扣3分。 |
6 |
||||
|
24.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1分。 |
3 |
|||||
|
25.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1分。 |
2 |
|||||
|
26.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和报告各扣1分。 |
2 |
|||||
|
27.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
|
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
|
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
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
|
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
|
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1分。 |
3 |
||||||
|
工作计划 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半年度、全年工作有总结。未制定工作计划或方案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无总结扣2分。 |
4 |
|||||
|
工作目标 落实情况 |
4.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新增1个。查相关材料,未完成不得分。 |
4 |
|||||
|
5.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数量新增1个。查产品认证证书,未完成不得分。 |
5 |
||||||
|
6.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2%。查监测数据,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
7.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创建工作达到省定目标。查相关材料,未完成创建目标的扣5分。 |
7 |
||||||
|
质量监测和日常监管 |
8.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提高监测能力,定期发布初级水产品质量、渔药残留、病害等监测检测信息通报工作。查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未建立制度扣3分,未开展例行监测或信息发布工作的各扣1分。 |
5 |
|||||
|
9.加强渔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打击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和违禁药物行为,发现问题立即追溯整改。源头污染控制成效不显著的扣2分,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 |
3 |
||||||
|
专项工作 |
10.开展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执法活动,深入推进海捕虾保鲜剂专项整治。查相关材料,整治无方案和总结的各扣1分,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4 |
|||||
|
11.市对县食品安全评价抽检(水产品)合格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不保底。 |
10 |
||||||
|
信用体系 建设 |
12.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政府重点工作抓落实具体细化方案第40项重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水产养殖大户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并公示。未按时完成倒扣10分。 |
8 |
|||||
|
宣传教育 |
13.大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举办或参与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2分,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的扣2分。 |
4 |
|||||
|
14.大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水产品规范养殖捕捞培训活动。查相关材料,无培训计划、名单和培训记录的各扣1分。 |
3 |
||||||
|
信息体系 |
15.每月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至少2条。查相关材料,少一条扣1分,不保底。 |
2 |
|||||
|
16.在部门政务网站食品安全栏目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的扣1分。 |
2 |
||||||
|
17.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2分,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2分。 |
6 |
||||||
|
18.每季发布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综合信息。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发布不得分。 |
3 |
||||||
|
19.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2 |
||||||
|
协作配合 |
20.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查创建工作及学生配送工程工作配合情况,未积极参与扣3 分,配合不力扣3分。 |
6 |
|||||
|
21.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2分。 |
3 |
||||||
|
22.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1分。 |
2 |
||||||
|
23.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和报告各扣1分。 |
2 |
||||||
|
24.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
|
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
|
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
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
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
|
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1分。 |
3 |
|||||
|
工作计划 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半年度、全年工作有总结。未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的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 |
4 |
||||
|
工作目标 落实情况 |
4.开展农村卫生服务年活动,提高农村食品卫生水平。查活动相关材料,无方案和总结的扣分别扣1分,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4 |
||||
|
5.建制镇50平方米以上发证餐饮企业完成量化A、B、C级评定达95%。量化级别评定达90—95%扣3分。农村量化分级管理达70%以上,60—70%扣2分。两项分别在90%、60%以下均不得分。 |
5 |
|||||
|
6.5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和镇中学、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查相关材料和监管记录,工作未完成或进度缓慢的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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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5%以上,卫生知识知晓率90%以上。查相关材料和监管记录,任何一项未达标的该项均不得分。 |
1 |
|||||
|
8.餐具抽验合格率达70%以上。查相关材料和监管记录,每少1%扣0.5分,不保底。 |
2 |
|||||
|
9.凉菜抽验合格率80%以上。查相关材料和监管记录,每少1%扣0.5分,不保底。 |
2 |
|||||
|
10.按省定目标完成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创建工作。未完成创建任务不得分。 |
2 |
|||||
|
11.查处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取缔D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相关背景材料和监管记录,工作成效不明显扣3分,无计划总结扣2分。 |
5 |
|||||
|
质量监测和日常监管 |
12.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抽验,通报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查食品卫生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未开展例行监测或信息发布工作的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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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完善日常监管制度,继续开展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调查处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率达100%。查制度和日常监管台帐记录,查实施背景材料,无制度扣2分,无记录扣2分。 |
4 |
|||||
|
专项工作 |
14.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废弃食用油脂等整治工作,逐步推行餐饮业“五常法”管理模式。查相关材料,整治无方案和总结的各扣1分,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4 |
||||
|
15. 市对县食品安全评价抽检(消费环节)合格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不保底。 |
10 |
|||||
|
信用体系 建设 |
16.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政府重点工作抓落实具体细化方案第40项重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定餐饮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并公示。未按时完成倒扣10分。 |
5 |
||||
|
宣传教育 |
17.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进学校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1分,无进学校的扣3分。 |
4 |
||||
|
18.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培训。查相关材料,无培训计划、名单和记录的各扣1分。 |
3 |
|||||
|
信息体系 |
19.每月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至少2条。查相关材料,少一条扣1分,不保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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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在部门政务网站食品安全栏目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的扣1分。 |
2 |
|||||
|
21.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1分。每周末更新“玉环食品安全信息网”卫生许可证发放信息,未及时更新每次扣1分,不保底。 |
4 |
|||||
|
22.每季发布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综合信息。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发布的不得分。 |
4 |
|||||
|
23.及时向质监和工商等部门通报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2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3 |
|||||
|
协作配合 |
24.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整合工作。查派出机构或下属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学生配送工程及监督资源整合工作配合情况,未积极参与扣3分,配合不力扣3分。 |
6 |
||||
|
25.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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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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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和报告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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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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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
|
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
|
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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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 评分 |
|
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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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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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未制定工作计划或方案的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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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
4.五大集镇不得存在无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街头食品流动摊点。查现场,发现一处扣1分,不保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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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工作 |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查相关材料,无专项整治方案或总结的,各扣1分;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的,扣3分。 |
6 |
||||
|
日常监管 |
6.定期检查街头食品流动摊点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街头食品流动摊点的取缔工作。查有关背景资料,无资料扣5分,资料不全的扣4分,未开展取缔工作不得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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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教育 |
7.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5分;无开展宣传的,扣3分;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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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五大集镇人流密集的街道醒目处开辟宣传橱窗,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每镇不得少于10条。查背景(影像)资料,少一条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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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体系 |
9.向县食安委办报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不少于12条。查相关材料,少1条,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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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每半年上报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检测评估信息,内容具体、客观。迟报、缓报的,扣1分;信息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1分。 |
4 |
|||||
|
11.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2分,内容不客观、具体的,扣2分。 |
4 |
|||||
|
12.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3 |
|||||
|
13.按要求参加县食安委会、食安委办以及有关食品安全专题的会议。未参加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
协作配合 |
14.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工作。查工作配合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 |
2 |
||||
|
15.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的,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2分。 |
3 |
|||||
|
16.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2分。 |
3 |
|||||
|
17.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或报告的,各扣2分。 |
3 |
|||||
|
18.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
|
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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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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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
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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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1分。 |
3 |
|||||
|
工作计划 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半年度、全年工作有总结。未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的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 |
4 |
||||
|
工作目标 落实情况 |
4.完善市场准入,大型市场、超市实行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等制度,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查制度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情况,随机抽查超市、商场、食品批发市场,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家扣1分,不保底。 |
3 |
||||
|
5.与农业部门协作推进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工作,做好流通领域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的推广应用。未开展或实质性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试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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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全县检测室规范化达标面达75%以上;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室达标率达95%。查相关资料,未达标率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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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量检测每季不少于30批次;督促落实城区中心贸易市场每天抽检不少于15批次。查相关材料,定量检测未达30批次的酌情扣分,抽查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抽检的扣2分,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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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全县符合创建条件的行政村全面建立“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进一步深化农村放心店工程建设,食品统一配送率达60%。查相关材料,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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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肃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假标识等违法行为,查处流通领域无“QS”或使用假冒QS标志行为。查相关材料,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3 |
|||||
|
10.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查相关背景材料和监管记录,无开展取缔工作不得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5分,无取缔计划或总结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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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测和日常监管 |
11.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加强对市重点抽验品种的检测力度。公布信息及时规范,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强化日常监管。查具体背景资料和记录,未开展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不得分,公布信息不及时或不规范扣3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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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全面完善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发现辖区内一个工商所食品规范化建设未建立“十项制度”的扣3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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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工作 |
13.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和废弃食用油脂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查相关资料,整治无方案和总结的各扣1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
3 |
||||
|
14.市对县食品安全评价抽检(流通环节)合格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不保底。 |
10 |
|||||
|
信用体系 建设 |
15.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政府重点工作抓落实具体细化方案第40项重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并公示。未按时完成倒扣10分。 |
2 |
||||
|
宣传教育 |
16.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进社区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1分,无进社区的扣3分。 |
4 |
||||
|
17.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培训。查相关材料,无培训计划、名单和记录各扣1分。 |
3 |
|||||
|
信息体系 |
18.每月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至少2条。查相关材料,少一条扣1分,不保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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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在部门政务网站食品安全栏目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扣1分。 |
2 |
|||||
|
20.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2分。每周末更新“玉环食品安全信息网”营业执照发放信息,未及时更新每次扣1分,不保底。 |
4 |
|||||
|
21.每季发布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综合信息。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发布的不得分。 |
3 |
|||||
|
22.及时向质监、卫生等部门通报营业执照的发放、吊销、注销等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2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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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配合 |
23.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整合工作。查派出机构或下属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整合工作配合情况,未积极参与扣2分。 |
3 |
||||
|
24.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与教育部门协作开展学校商店的统一改造工作,按县政府要求开展校内商店改造成“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开展食品配送,对配送企业食品进行抽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 |
4 |
|||||
|
25.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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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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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和报告各扣1分。 |
2 |
|||||
|
28.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
|
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
|
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
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
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
|
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1分。 |
3 |
|||||
|
工作计划 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半年度、全年工作有总结。未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的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 |
4 |
||||
|
工作目标 落实情况 |
4.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率达到100%,启动糕点等7类食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工作,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产品准入率达50%。查相关资料,28类食品市场准入率每少5%扣2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市场准入率每少5%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5.食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85%,质量指数达95。批次合格率80—84%扣2分,80%以下不得分;质量指数90—94扣2分,90以下不得分,扣完为止。 |
3 |
|||||
|
6.组织开展“全面准入与治理年”活动,加快推进全面治理,促进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D类企业关停并转。查相关资料,按省定要求开展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3 |
|||||
|
7.查处大米、肉制品、糖果等28类食品无证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取证企业监管。查相关材料,未开展无证查处和证后监管工作的扣2分,未落实有关整改事项的扣1分。 |
3 |
|
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
工作目标 落实情况 |
8.强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准入管理,完成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的申报备案工作,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用原料行为。查相关材料,工作进度缓慢的扣1分,整治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3 |
||||
|
9.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对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按照统一部署进行整治。查组织领导、整治措施、结果、方案和总结等材料,措施不够具体,整治力度不够大,成效不够显著的扣2分,无方案和总结、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
3 |
|||||
|
10.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清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达98%以上。查有关资料,未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清理工作不得分,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
质量监测和日常监管 |
11.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80%以下不得分。实施产品质量预警制度。查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未开展例行监测或信息发布工作的各扣1分。 |
4 |
||||
|
1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分片式定责制等日常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监管模式,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完善和强化日常监管。查制度和定责分工规定,未建立制度扣2分,无定责分工规定扣2分。 |
4 |
|||||
|
专项工作 |
13.开展黄酒专项整治工作,没按规定开展工作不得分,成效不显著扣3分,没有整治总结扣3分,未建立长效机制扣4分。 |
10 |
||||
|
14.市对县食品安全评价抽检(生产企业)合格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不保底。 |
10 |
|||||
|
信用体系 建设 |
15.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政府重点工作抓落实具体细化方案第40项重点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并公示。未按时完成倒扣10分。 |
2 |
||||
|
宣传教育 |
16.大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宣传活动。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1分,无进企业活动扣3分。 |
4 |
||||
|
17.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培训。查相关材料,无培训计划、名单和培训记录的各扣1分。 |
3 |
|||||
|
信息体系 |
18.每月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至少2条。查相关材料,少一条扣1分,不保底。 |
2 |
||||
|
19.在部门政务网站食品安全栏目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的扣1分。 |
2 |
|||||
|
20.每季发布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综合信息。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发布不得分。 |
4 |
|||||
|
21.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2分。每周末更新“玉环食品安全信息网”生产许可证发放信息,未及时更新每次扣1分,不保底。 |
4 |
|||||
|
22.及时向各部门通报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3 |
|||||
|
协作配合 |
23.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开展“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整合工作。查派出机构或下属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学生配送工程和监督资源整合工作配合情况,未积极参与扣3分;配合不力扣3分。 |
6 |
||||
|
24.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2分。 |
3 |
|||||
|
25.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1分。 |
2 |
|||||
|
26.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和报告各扣1分。 |
2 |
|||||
|
27.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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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
|
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责任单位:县食品监督管理局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
考核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自查 情况 |
自查 评分 |
检查组检查情况 |
检查组评分 |
|
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大或重要食品安全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子会议研究,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查背景资料,无会议记录或材料酌情扣分。 |
4 |
||||
|
2.加强领导,实行食品安全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职责明确,熟悉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进度,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并主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不熟悉的扣1分,很不熟悉不得分;无专项工作会议记录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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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计划 和方案 |
3.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半年度、全年工作有总结。未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的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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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目标 落实情况 |
4.协调制定玉环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查相关背景材料和记录,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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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调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状和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网建设,组织食品安全督查和考核;指导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整合工作。查相关材料,未与乡镇及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扣1分;未落实督查和考核工作扣1分;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未有效整合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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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制定年度各项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督导督查等各项工作。查具体背景材料,酌情打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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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查相关材料,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2分,创建活动未按要求开展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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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案件移送工作。查相关背景材料和记录,广告监测和案件移送工作未有效开展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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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协调开展 “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制定实施方案,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办法,组织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推动配送工程建设。查相关材料,组织协调工作未有效开展的扣2分,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和放心店改造、配送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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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和 日常监管 |
1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样品抽检和结果通报工作,查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开展抽检和信息通报工作的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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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及办公室主任会议。承担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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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和信用体系建设 |
12.组织协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查相关背景材料和文件,工作未有效开展的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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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 |
13.协调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查相关材料,无方案总结的各扣2分,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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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完成省、市食安委安排的各项整治任务。未按要求完成酌情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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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15.协调制订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形式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的扣1分,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的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的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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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体系 |
16.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编辑不少于12期。查相关材料,少一期扣1分;每月上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至少3条,每季度不少于10条,查相关材料,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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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部门政务网站食品安全栏目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信息发布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的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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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及时上报、更新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相应栏目的监管信息。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迟报、缓报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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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每季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综合信息。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发布的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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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通报的扣1分,未通报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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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配合 |
21.支持和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无故不参加不得分,支持配合力度不大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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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及时处理群众反映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查投诉举报及处理记录,未处理的不得分,处理不够妥善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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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若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迅速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积极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未及时处理和报告各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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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题会议。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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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借鉴和推广意义的。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12分,获省级肯定推广的加6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获县级肯定推广的加1分,加分累计以15分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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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2分;受省级通报批评或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6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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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目 |
1.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省级“红色警告”一次。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