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司〔2007〕57号
关于迅速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掀起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的通知
各科、处、室、所、中心:
根据玉政法〔2007〕19号文件及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通知,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迅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机关全体同志、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政法委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的通知精神,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领导,要周密安排,制定措施,明确要求,抓好落实,迅速在本部门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新高潮。
2、联系实际,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各部门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安排、亲自进行宣讲、亲自督促检查,直接了解本部门领导班子、基层一线干警学习贯彻的情况,直接解决组织推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3、内容丰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各部门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宣讲,要把学习全文与学习重点章节结合起来;要把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结合起来;要把全体干警学习和领导骨干学习结合起来;要把学习原文与必要的宣讲辅导结合起来;要把在职学习与脱产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使十七大精神贯彻到基层科、所、处、中心,贯彻到每一个基层政法干警和每一位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
附:玉环县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