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中心):
《玉环县审计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玉环县审计局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二○○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
玉环县审计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局车辆使用管理,规范用车制度、降低车辆费用,确保合理、安全、高效用车,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着勤俭节约和互尊互让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和主支线路合理调度。
二、车辆使用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服从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公务用车必须经由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外出,由科长)提前通知办公室安排车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业务科室不可直接指派驾驶员出车或自行驾车。
三、城区内原则上不派车;外出学习培训原则上不派车。
四、出车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驾驶员不能私自出车。驾驶员应服从局办公室主任调度,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遇两线以上同时用车,本着一般从让急需、下级从让上级、短途从让长途、主线从让支线原则。一般干部长途用车需由局长审批。
六、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无证驾驶。公车一般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主任接分管领导亲自通知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借车。
七、车辆将人送到目的地后,要及时返回,未经调度人同意,不得在外滞留。
八、车辆使用完毕,应停放在局车库内,未经同意,不得在外停放。
九、小车修理和购买零部件,必须告知办公室主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途中发生故障除外)。
十、驾驶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时间、安全观念,在指定的出车时间前,做好一切出车准备。
十一、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保养工作,精心养护,保证车容整洁,运转正常,同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