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关于开展对全县小学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环山小学,各镇乡中心小学: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减负”规定的通知》(台教基[2005]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台教基[2006]175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大规定的通知》(台教[2007]71号)等系列文件,对学校办学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一些学校违规办学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这既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又损害了教育和教师的形象。为此,决定开展对全县小学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减负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作业布置、批改和考试情况;寄宿制学校学生寄宿情况;是否存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违规组织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情况。

  2、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情况:是否按成绩进行分班,是否违规举办重点班或变相举办重点班;是否严格控制班额;是否严格执行《浙江省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及课时安排》,开齐开足音、体、美、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学籍管理,是否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材征订和学生教辅用书的管理规定。

  二、督导对象

  1、环山小学,各镇乡小学学校。

  2、实地检查环山小学,各镇乡中心小学,鸡山、海山乡学校,“五大镇”中心小学下属的完小、村校随机抽查1所,共17所。

  三、督导时间

  1、自查阶段:4月18—30日。

  2、督查阶段:5月5—9日。

  四、督导方法

  1、采取听取校长汇报、实地察看、查实数据、问卷调查、开展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

  2、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两个专项督导组进行督查,督查组长由县教育局领导担任,并抽调县督学参加。

  3、简要反馈专项督导情况。

  五、督导要求

  1、被督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一件大事来抓,结合此次督导内容和要求,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以现有教育教学状况为依据,自主客观地进行自评,既要肯定成绩,更要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准确填写《全县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表》(见附件)。

  2、以环山小学、镇乡中心小学为单位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概况;(2)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现状,包括加强规范办学行为的做法、成绩、存在的问题,要求用数据说明情况和问题;(3)今后工作思路。自查报告和《自查表》于4月30日前,书面一式五份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3、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需要学校提供的材料:(1)作息时间表;(2)课程表;(3)课外活动表;(4)教师、学生花名册;(5)教材、教辅征订单;(6)抽查学籍档案材料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333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