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的质量,减轻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经研究决定,推行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机制改革,把小学抽考(抽测)作为监控与评价小学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突出抓好小学抽考(抽测)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小学质量的跟踪分析与调控,现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并完善小学抽考(抽测)制度,把它作为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的有效机制,抽考成绩不但作为学校评价、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也是县教育局对学校进行质量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小学毕业考试由各镇乡中心小学牵头组织,县教研室提供试卷,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县教育局对学校质量考核的依据。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以考促教,以考促管”的思想,小学抽考(抽测)关注的重心是学校中后百分之三十学生的学习情况,希各学校严肃、认真地对待小学抽考(抽测)工作,实事求是,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若发现有集体舞弊行为,学校该年级段的成绩计零分。
二、小学抽考工作的具体操作
1、组织。小学抽考(抽测)工作由县教研室有计划有组织地统一布署,统一命题、统一监考、统一阅卷、统一成绩分析,各学校在学期初统一上报学校的全部学生名单。
2、形式。在高年级段、低年级段中各抽一个年级进行考试,考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学科、不定班级的形式进行随机抽考。抽考的班级数、学生数依据全县学校情况和各学校实际情况统一确定,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3、对象。环山小学、镇乡中心小学、部分中心完小。如果抽考到中心完小,各镇乡均要抽到中心完小,并且尽量选择各镇乡中办学规模、水平相近的中心完小。民工子弟学校和外地学籍学生占该学校人数的60%以上的学校不在抽考范围之列。
三、小学抽考的质量目标考核
1、考核的主要指标为合格率、优秀率、低分率,低分率主要是考查学校后百分之三十的学生学习情况,引导学校更加关注后百分之三十的学生的学习。总分为14分,抽考到的高年级段、低年级段的成绩各计7分。
2、中心完小的抽考成绩捆绑到所属的乡镇中心小学。
3、环山小学单列考核。五大镇中心小学为Ⅰ类学校,其他镇乡中心小学为Ⅱ类学校。
4、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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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率 |
优秀率 |
低分档率(取后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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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山小学 |
90%,2分;每增加(或下降)3个百分点,加减0.3分。 |
30%,2分;每增加(或下降)3个百分点,加减0.3分。 |
25%,3分;每下降(或增加)5个百分点,加(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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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学校 |
90%,2分;每增加(或下降)3个百分点,加减0.3分。 |
20%,2分;每增加(或下降)3个百分点,加减0.3分。 |
30%,3分;每下降(或增加)5个百分点,加(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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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学校 |
85%,2分;每增加(或下降)3个百分点,加减0.3分。 |
15%,2分;每增加(或下降)3个百分点,加减0.3分。 |
30%,3分;每下降(或增加)5个百分点,加(减)0.5分。 |
四、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考试 小学抽考Δ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人大科教文卫工委,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委。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纸质印发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