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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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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创建全国

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五日    

  玉环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意见

  白内障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已成为致盲的首要因素。为推进我县防盲工作,根据全国康复办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08年底,实现对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全部提供康复服务,其中因白内障致盲的,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100%,复明率达到90%,使广大白内障患者告别黑暗、重见光明、走向新生活,使白内障致盲在我县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建立白内障复明无障碍自然运行长效机制,达到新发生一例、发现一例、治愈一例、康复一例的目标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无障碍。

  1、组织管理。成立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2、例会制度。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白内障无障碍实施方案、经费筹集、任务目标等工作。

  3、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制作宣传专题片、宣传画、海报、知识手册,开展专题讲座,利用“爱眼日”开展公益宣传;在医院和公共场所开设宣传场地,开展眼科人员随访等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地对白内障无障碍工作开展情况、手术效果、手术患者、社会影响进行采访并广泛报道。

  县教育局:深入开展“爱护我们的眼睛”预防保健活动。

  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确定“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县财政局:在经费上给予统筹保障,将白内障复明手术所需资金列入预算;负责复明经费的计划、筹措和审批。同时,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跟踪审计和监督。

  县人劳社保局:负责保证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患者的手术费用能按政策标准执行和报销。

  县卫生局:负责将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列入卫生工作规划、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做好技术人员培训、发动患者、筛查病例、了解贫困状况、汇总登记、建档立卡和新发现白内障患者登记等工作;协助县残联做好白内障知识的宣传和科普知识的普及,在各级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转介服务等工作。

  县残联:负责协调各乡镇病员的筛查、输送,协调定点医院实施复明手术;负责白内障复明救助资金的年度预算、年终决算及管理、使用和补助等日常工作,实行资金使用投入情况随报制度。

  县老龄工办:负责在老年人中开展白内障知识及创建工作宣传。

  乡镇残联:负责在本辖区内进行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病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筛查及术前检查;制定计划,输送病员,确保患者按时到医院进行手术。

  4、检查制度。由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每半年对全县白内障复明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复明救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病员随发现、随报告完成情况,审批、筛查、手术制度执行情况,贫困患者减免费用审批执行情况等,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免费手术数据库,统计年白内障手术情况。建立县、乡镇、村居(社区)初级眼保健网络,逐步达到白内障无障碍县标准。

  (二)患者对白内障认知无障碍。

  1、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定,发挥县级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县目标的政策、意义和知识等,特别是加大在残疾人节日和卫生日期间的宣传力度。

  2、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白内障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每年至少进行三次白内障康复政策和防治知识宣传,宣传普及率达到95%以上,50岁以上的高发人群对白内障知晓率达到95%以上,公众防盲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播、电视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使患者及时了解白内障病症、卫生医疗保健等有关知识,政府对贫困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补贴等有关政策规定,报名、筛查、手术的具体地点及办理免费或优惠的相关手续。

  3、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抽样调查,组织有关单位对贫困、信息交流不畅的乡镇进行分片包干宣传,使群众对白内障知识认知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乡镇、村居(社区)干部要充分了解政策、掌握知识,提高对白内障患者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保证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和群众对白内障复明政策及知识的认知率达到95%以上。县残联每年要统一印制白内障复明政策及知识宣传材料,保证乡镇及村居(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宣传材料张贴上墙不少于半年。

  (三)病员发现、筛查、输送、回访无障碍。

  1、发现病员。重点是建立长期高效、高度负责的随报机制,即各乡镇、村居(社区)有专人负责,各级卫生服务机构有专人负责,做到本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随发生、随发现、随报告、随登记。每年年初至少组织一次白内障患者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定期检查随报制度的落实情况。县创建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掌握全县白内障患者的发病情况。

  2、筛查患者。由县宣传、教育、民政、人劳社保、卫生、残联等部门和医疗单位共同参与,建立筛查队伍,按照白内障临床诊断标准进行白内障筛查,利用卫生网络组织筛查队伍,培训筛查人员。各乡镇要组织人员逐户筛查,由定点医院派专科医生分片确定手术适应症患者,并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建立贫困患者筛查制度,通过拉网式筛查贫困患者,使其不出现遗漏。

  3、输送手术。经筛查后符合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由各乡镇、村居(社区)组织,或由定点医院接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复明手术。手术输送工作要有计划、有落实,对疑难和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对手术复明或转介康复服务的白内障患者,要达到当年筛选登记在册白内障患者的90%以上。

  4、建档回访。按照我县白内障康复服务定点医院手术病例建立白内障患者复明档案,随时填报《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术后的白内障患者,村居(社区)回访率要达到100%,乡镇回访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患者术后效果、家庭贫困情况等要及时回访。县创建办要随时抽查乡镇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

  1、成立县白内障无障碍专家技术指导组。

  2、设立专门的手术医疗组,有诊疗常规和手术方案,对术后患者进行跟踪服务,避免和及时处理并发症。

  3、康复服务定点医院手术能力达到所筛查患者的95%以上,确定至少1名以上可以独立完成现代囊外摘除白内障加植入人工晶体手术的医生,长期承担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康复服务的任务。人工晶体植入率要达到90%,术后视力≥0.3的患者要达到90%以上,术后无严重并发症。上级医院的眼科要定期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并做好记录。

  4、康复服务定点医院确定手术时间,组织患者到定点手术医院实施手术。定点手术医院要做好术前、术中和术后的服务工作,及时处置好并发症等问题,如出现医疗纠纷,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康复服务定点医院要有手术室和相应的手术设备,医院设备要达到有做白内障手术的显微镜、裂隙灯、角膜曲率计、眼科A超、手术器械包等器械设备及所需敷料、常规药品等。

  6、县里有计划地对筛查输送病员、医疗手术服务、宣传教育、承担费用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保证创建白内障患者无障碍县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下旬)。

  1、县里召开工作任务部署落实会议,各乡镇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

  2、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通过广播、电视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让公众了解政府对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意义及救助补贴等有关政策规定,动员残疾人患者就近报名登记,接受手术治疗。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6至7月)。

  1、成立基层调查小组。由县残联牵头,县民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等参与,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

  2、建立基层普查队伍。各乡镇负责牵头,结合基层卫生网络建立普查队伍,人员由基层医疗专业人员及县卫生、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抽调组成,村居(社区)人员参与。县卫生部门负责对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普查登记造册。县创建办负责统一制定调查登记、审批、汇总表格。各乡镇要对白内障致盲残疾人进行逐村、逐户、逐人调查,并汇总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人。

  (三)筛查复查核定阶段(2008年8月)。

  1、初步筛查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在乡镇卫生院初查登记的基础上,各村居(社区)负责组织登记在册的人员到指定地点,由眼科医生复查确定手术适应症人员,并由乡镇进行登记。

  2、复查审定由指定手术医院负责。各乡镇负责把初筛人员送到定点手术医院。对复查审定的人员由手术医院确认填写病历,并填写《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登记表》,一式两份,自存一份,报县创建办一份。县创建办负责最后填卡、入册。

  (四)实施手术阶段(2008年5月至11月)。

  1、县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手术定点医院医疗技术、设备等的充实和加强,保证手术质量。

  2、各承担手术任务的医院要抽调政治思想好、有奉献精神、技术精湛的医护人员,成立医疗组。

  3、实施手术前,医疗组要对手术对象进行最后全部复查、审定,要有完整的手术方案,由手术对象本人或委托人签署手术意见书,确保手术万无一失。

  4、手术后,医院应对手术对象用药或留院观察,对术后出现并发症的人员,要及时处理。如出现手术问题,按照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5、县创建办定期组织眼科专家,到乡镇指导、支援创建工作。

  (五)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2月)。

  根据《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组织自查自评、提出验收申请。

  (六)长效管理阶段(2009年开始)。

  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日常工作机构。白内障致盲残疾人筛查、转介、诊断、治疗、经费来源、费用支出等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完备。有需求的白内障致盲残疾人全部能够得到复明手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是2008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是惠民利民的德政、民心、爱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二)精心组织,把握重点。各乡镇要抓紧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好年度工作计划,既要着眼长远,按照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又要立足当前,彻底解决现存白内障患者复明问题。要结合实际,突出阶段性任务,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打好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攻坚战。

  (三)严格管理,注重实效。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根据创建任务筹集、落实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白内障患者提供检查、建档、输送、回访等全方位服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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