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旅行社:
为了抓好旅行社品质管理,进一步提升旅游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下阶段进行的全省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工作打好基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形象方面的要求
1、在营业场所醒目处设置规范的企业名称、标识或经工商注册商标。
2、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在营业场所合理位置悬挂企业各岗位职责(包括总经理职责、部门经理职责、导游职责、计调职责、财务人员职责)。
4、在营业场所合理位置悬挂旅行社诚信公约、旅游投诉须知。
5、在接待前台放置旅游质量投诉牌、旅游产品介绍、收费价目表、宣传资料等。
6、设置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导游员公示栏(照片、职务、编号等)。
7、前台接待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举止端正、服务周到、语言文明、规范。
二、关于内部管理方面的要求
(一)进一步建立完备的台帐资料
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工作,确保台帐的原始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1、企业制度。要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和发展目标对原各类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完善,并打印成册。各类制度包括旅行社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用车管理制度、导游管理制度、广告审核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团队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学习培训记录、诚信旅游活动台帐等。
2、团队业务档案。要建立并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要求一团一档,整理清晰,并保存两年。内容包括旅游合同、行程计划单、委派单、保险单、团队传真确认件、租车确认件、游客意见反馈表、导游带团小结。
3、人事档案。要建立完整的企业人事档案,包括总经理、部门经理、导游、计调、财务等从业人员的履历表、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劳动部门公证的劳动合同、“三金”交纳单、工资单。
4、培训档案。企业内部培训每季度应不少于2次,全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56小时。培训记录要求打印成册,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学习内容。
5、质监档案。要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要求、操作规程等;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并建立投诉记录档案,打印成册。
6、旅游安全台帐。
(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并有相关台帐资料;
(2)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为企业旅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100%;
(3)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全年不少于四次专题会议,学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省市旅游局的规章及工作要求,研究和部署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有会议记录;
(4)制订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及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5)建立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各项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报告、有整改、有总结、有记录;
(6)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相关方案,建立活动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并有相关台帐资料;
(7)旅行社租用车辆时,必须与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旅游汽车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和租车协议,并做到一车一确认,用车备案表一团一报;
(8)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经游客同意为其代理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存档备案;
(9)按规定及时上报旅游安全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结案后的总体情况;
(10)对按规定上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自查整改情况以及相关安全息要进行存单档。
(二)进一步规范广告管理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旅行社刊登的广告内容规范、价格明晰,无夸大、低价、超范围宣传,同时要送县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报备。
2、旅行社刊登的旅游广告基本内容必须按照县旅游局下发的广告范本式样刊登(详见附件),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相关媒体和玉环旅游网上予以通报。
3、旅行社总经理应承担旅游广告的审核职责,如发现与范本式样冲突的必须进行修改。
(三)进一步严格导游证管理
1、严格按照《导游证办理须知》办理导游IC卡的申领、变更和遗失补办工作。
2、持证人在导游证有效期内变换服务旅行社的,应当填写《导游证书变更审批表》并出具原旅行社同意调出或解聘的证明材料、原导游证、导游资格(等级)证书、与新聘用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材料,县旅游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3、旅行社应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配合县旅游主管部门做好导游人员管理工作。
(四)其他工作要求
1、旅行社应高度重视企业内部管理的各项工作,要配备专人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形象。
2、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任职资格证书。
3、国内社应具备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4、聘用的导游人员须持有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发的导游证。
5、严格执行《会计法》,保证经营数据的真实性,不偷漏税;切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凭证、帐簿,做到一团一结,帐帐相符并装订成册。
6、应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好网上填报工作,不瞒报、漏报。
7、旅行社重大事项变更和部门以上负责人变动等情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旅游主管部门报备。
8、应积极参加市、县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行业会议和业内相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