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切实做好上网人员实名登记工作,推动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规范化建设和健康长远的发展,决定对全县网吧实行A、B、C三个管理等级,并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
一、网吧等级
全县网吧按实名登记率确定为A、B、C三个管理等级。
二、管理等级的确定
网吧管理等级由县局确定。对网吧实名登记率未达到90%以上的,除按以下规定进行升降级外,还必须依法进行处罚。
(一)A级
实名登记率达到90%以上,确定为A级;每季度开展检查不少于2次。
1、在检查中实名登记率达不到90%,处罚3000元以上,降为B级。
2、在检查中实名登记率达不到80%,处罚3000元以上并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3日),降为B级。
3、在检查中实名登记率达不到70%,处罚5000元以上并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3日),直接降为C级。
(二)B级
实名登记率达到80%以上、90%以下,确定为B级;每季度开展检查不少于4次,每月不少于1次。
1、检查中实名登记率达不到90%,处罚5000元以上并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7日);经过二个月二次检查连续达到90%以上,升为A级;
2、检查中实名登记率达不到80%,降为C级,处罚9000元以上并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7日)。
(三)C级
实名登记率达不到80%的,确定为C级;每季度开展检查不少于6次,每月不少于2次。
1、检查中实名登记率达不到90%,处罚5000元以上并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10日);经过一个月二次检查连续达到实名登记率90%,升为B级;经过二个月三次检查连续达到实名登记率100%,直接升为A级;
2、检查中达不到80%,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30日),并进入再服务验收程序。
(四)使用公卡被查获的,处罚9000元以上,同时A级降为B级并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3日)、B级降为C级并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7日)、C级的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15日)。
三、再服务验收
对于在责令限期改进期间,脱离安全管理软件,开展其它方式经营的,予以停业整顿(不少于30日)处罚。
停业整顿期满后进行验收,如实名登记率仍达不到90%的,再责令限期改进(安全管理软件拒绝服务15日),并在随后的15日内进行验收,实名登记率仍达不到90%的,建议文化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协会巡查
由玉环县互联网经营服务行业协会建立协会巡查机制,组织部分业主和聘请社会人员进行明查或暗访,巡查结果通报县公安局网监大队,作为升降等级和下次公安重点检查、抽查的参考依据之一。
五、实名登记统一标准
上网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为其提供上网服务。考虑到实际情况,将上网人员上网卡上密封粘贴清晰的有效身份证件彩色复印件(暂住证必须要原件)经公安部门认可,可认为符合实名登记。
六、网吧管理人员和收银员管理
对网吧管理人员和收银员进行以会代训。
建立网吧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因管理人员、收银员的责任,网吧一年内三次实名登记低于90%的,该管理人员、收银员进入从业人员黑名单,不得再聘请该不能落实网络安全监察要求的人员作为网吧从业人员。对违反规定聘请黑名单人员的网吧,在办理相关审核、变更时,公安、文化、工商部门将不予批准。
七、初次定级
初次定级由各业主根据自身条件自行申报A、B、C等级,并填写申报表送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对其进行检查后根据规定作出初核意见,报网监大队核定后公布。
附件:
1、玉环县互联网经营服务行业协会巡查机制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3、公安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