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珠城委〔2008〕157号
关于切实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办、村、社区: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利用节日之机搞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和谐、文明、节俭的节日,特重申并提出下列要求:
一、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
三、严禁农村基层用公款以各种形式向各级领导拜年、向有关部门单位(含基层站所)拜年、向相关科室集体拜年。
四、加强节日期间公务车辆的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
五、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和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县纪委已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88),并将组织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予以曝光。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2008年12月31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节日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纪委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8年12月31日 印1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