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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玉地税政〔2008〕49号
关于加强企业运费支出控管的意见
各税务分局:
近几年来,县局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7年,县局组织各分局对相关企业的运费支出进行了抽样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发现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开支的运输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一,部分企业高的达5%,大部分企业所占比重偏低,少数企业甚至接近于零,同行企业之间相差悬殊;经常的运输费用被增值税发票等凭据挤占,造成运输业营业税大量流失;还明显存在着外来运输发票居多、现金支付比例惊人等不正常现象。
为进一步贯彻全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落实省厅省局“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理念,调整优化税收结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经研究,拟对企业在成本费用中支出的运输费用加强控管,特别对那些运输费用占比偏低的企业,要查明原因,还运输费用以本来面目。对此,特提出控管意见如下:
一、要加强与纳税人沟通。利用前年“8·10”税案的反面教材和地税征管职能,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督促纳税人在本县正规渠道获取发票,树立为当地经济建设多作贡献的理念,特别要提醒纳税人严格抵制那些非正常开具的“外来发票”(指本县外开具的运输发票)。
二、督促企业报送相关报表。为加强企业在成本费用中支出的运输费用控管,县局制定了“在成本费用中开支的运输费用情况表”(见附表一),以便及时掌握企业的运费支出情况。各分局要督促企业按季申报,并认真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提醒纳税人引起注意。
三、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合同作为经济业务发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分局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是要检查企业在购销合同中对运输费用负担的详细内容,并与企业的实际费用支出进行核对;二是针对那些“外来发票”,要求企业提供运输合同和对方税务登记复印件,如果出现运输合同签署方与发票开具方不一致的,特别是现金支付的,若无正当理由,可考虑在企业所得税前不予列支或集中组织外调取证。
四、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为有效控管企业的运费支出,防止企业运输费用被其它凭据挤占,县局针对企业在成本费用中支出的运输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初步确定了予警率(详见附表二)。凡低于予警率的企业以及“外来发票”过多的企业,如无正当理由,要列入重点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范围。
以上控管意见请各分局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自2009年起从严落实。若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县局联系、汇报。
附表:1、在成本费用中开支的运输费用情况表
2、在成本费用中开支的运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予警率
一览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企业 运费支出 控管 意见
附表一:
在成本费用中开支的运输费用情况表
所属时期: 年 季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行业:
纳税编码: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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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 项目 |
本期数 |
本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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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费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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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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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县外发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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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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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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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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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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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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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占销售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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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制表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报表按季申报,在季后15日内上报主管地税机关。
附表二:
在成本费用中开支的运费占销售收入比例
予警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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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商)品、行业分类 |
予警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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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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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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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
酒的制造、焚化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粘土砖瓦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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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家具制造业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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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铸锻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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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制造业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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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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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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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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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