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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
现将《玉环县审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至2012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玉环县审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至
2012年工作方案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玉环县审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2008至2012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台州市审计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至2012年工作方案》、《中共玉环县委关于印发〈玉环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县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审计工作发展大局,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加快推进审计工作转型,为推进玉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在目前初步建立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深化、拓展,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局机关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消极腐败现象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具有玉环审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建立,反腐倡廉作用不断显现。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紧扣县委县府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审计转型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谋划、把握惩防体系的构建,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服务和促进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着力减少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积极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建设性的思路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审计工作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使预防腐败与各项改革措施相互配套、同步推进。
坚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以规范和制约审计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审计组为关键,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惩防并举,全面推进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紧密结合实际,着眼于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长远规划,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分步实施。按照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和科技构建的惩防体系“4+1”构建方式,不断取得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成效。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一)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审计机关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范畴。每年有反腐倡廉教育的总体规划,筑牢审计人员政治防线、法纪防线、道德防线。进一步建立完善廉政教育思想分析、学习日、讲评等制度,确保廉政教育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到位。
(二)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根据上级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审计机关实际,着重开展“三项教育”:一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审计人员自觉地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二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人民满意审计机关”创建为载体,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目标,加强审计人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审计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开展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三)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形式。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审计外部环境的变化,创新教育方式,利用“三会一课”、典型案例、爱国主义基地、计算机网络、论坛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教育形式“五个结合”、“四个转变”。“五个结合”,即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教育和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四个转变”,即实现由灌输式向互动式转变,由说教式向引导式转变,由传统式向现代式转变,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廉政建设开展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无形的、潜在的力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营造“干净干事”的审计氛围;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审计组为主题,让审计廉政文化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审点,保持良好的审计形象;以“树廉洁家风”为主题,加强对审计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筑牢家庭廉政防线。
三、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
(一)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廉政准则》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离职、退休后从业和配偶、子女个人从业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收受干股、插手市场交易活动。
(二)严格执行审计纪律。进一步完善执行审计纪律规定的具体措施,推行廉政承诺制。每个项目实施前,审计组应设立组内廉政监督员;审计实施中,审计组长要切实抓好审计组廉政建设,廉政监督员配合审计组长抓好组内廉政工作;审计结束后,审计组所在科室及时向局纪检组报送《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自查表》。
(三)探索建立廉情预警机制。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库,及时做好廉情信息的分析、反馈、运用等工作。探索建立廉情预警方法,采取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预警通知书等方式对问题人进行预警。
(四)认真落实审计回访和检查制度。要认真抓好回访工作,全面了解和检查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对审计机关的意见、建议等。在审计回访方式上,做到经常性审计回访检查与年度集中回访检查的结合、审计机关内部回访与外部检查回访的结合,不断增强审计回访实效。
(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推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需征求纪检组意见。积极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复合型审计人才培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把好人员进口关。积极探索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评价内容的客观性、全面性和考核评价方法的科学性。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一)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情况通报、政务公开等各项具体制度和工作规则。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涉及审计工作全局的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加强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审计质量控制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权力失控。普及计算机审计,积极推进计算机联网审计,减少审计权力的运行环节,提高审计工作的管理水平、效率和质量。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确保审计质量。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加大审计信息公告力度。
(三)加强对内部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制度。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收支两条线”、审计人员外勤经费保障、大宗物件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用车等规定。加强审计成本控制,每年在“八不准”审计纪律检查时对审计运行成本进行分析,提高审计绩效。
(四)充分发挥各类监督和制约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党务工作和重大决策情况,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发挥纪检组专门监督作用,开展廉政监督、效能监督、执法监督,维护党纪政纪,保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审计。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发挥审计监督员作用,定期通报审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审计回访,听取他们对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深化审计机关作风建设
(一)进一步树立审计机关良好作风。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继续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大力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把作风建设与“一线工作法”有机结合,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审计一线。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及时发现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实现审计创新创业奋斗目标。
(二)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系列规定,加快推进机关效能监察。加强文明机关建设,倡导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审计的作风。突破传统审计思维模式、审计技术方法的束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理念,加快推进玉环审计的创新与转型。必要时,制定出台审计人员绩效考评办法,提高行政效能,降低审计成本。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审计机关党的建设总体规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六、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一)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违反审计纪律、以审谋私为重点,同时关注在大宗物品采购、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各种违纪行为。
(二)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提高执纪执法水平。要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落实办案措施,严格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对查处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加强办案管理和监督,保障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保障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惩治腐败中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支持和保护实名举报,及时反馈举报结果。
七、贯彻落实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
审计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双重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惩防体系责任分解的要求,认真做好牵头和协助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协助制定《玉环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玉环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玉环县综合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
责任科室:财金科、经贸科
(二)协助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三)协助建立廉情预警机制
责任科室:经责中心
(四)协助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五)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乡镇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责任科室:经责中心
(六)协助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建立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评议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七)牵头强化财政收支、国有企业、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和移送制度,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八)协助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九)协助深化厂务公开
责任科室:经贸科
(十)协助深化村务公开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十一)协助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十二)协助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十三)协助改进国有企业和学校领导人员作风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十四)协助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十五)协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责任科室:经责中心
(十六)协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十七)协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十八)协助推进投资和金融体制改革
责任科室:财金科、经贸科
(十九)协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责任科室:经贸科
(二十)协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二十一)协助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
责任科室:财金科、经贸科
(二十二)协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二十三)协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二十四)协助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二十五)协助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二十六)协助提升惩治工作水平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八、切实加强领导
(一)健全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纪检组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纪检组组织协调、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审计组长负责审计组的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
(二)健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审计工作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党建和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局党组每年召开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纪检组关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本局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决定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部门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纪检组要协助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分解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指导反腐倡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