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玉环财税网站的作用,通过网站开展财税宣传与办税指导服务,树立玉环财税的良好形象,保证玉环财税网信息发布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玉环财税网站目前由外网“玉环财税网”(http://www.yhcs.gov.cn)和内网“玉环财税”(http://144.40.64.6)(筹建)组成。
第三条 玉环财税网的收集及发布由办公室负责,局内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主管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 信息发布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提供全局各项最新工作动态及财税政策。
第五条 玉环财税网上发布的信息除财政税收政策文件、县局对外宣传的综合信息和领导讲话统一由办公室提供外,局内各单位应根据网站上设置的栏目提供本单位主管业务信息。
第六条 局内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不得包含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不得在“玉环财税网”上发布和传播下列信息: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2、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3、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传邪教和迷信的信息;
4、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统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特殊信息等内容;
5、未经同意的属于私人、家庭成员或者法人的单项调查资料、统计信息、检测数据等信息;
6、其他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内容。
第七条 建立网站编审员联络制度。局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报送。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召集编审员落实网站阶段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专门负责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的编审人员应树立安全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工作制度和工作权限,重视并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 玉环财税网信息的采集实行单位负责制。各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内容,是本单位信息采集发布的依据。编审员采集好信息后,根据网站的格式和版面要求,编辑电子文本,交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每周报送一次。时效性强的信息应及时报送。
第十条 在局内网、外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审核方可发布。信息审核程序按信息的不同级别确定为四级(具体见附件2:玉环财税内外网信息目录及操作要求)。
A级信息审核程序:主要是针对我局发布重大信息而制定的,由各单位编审员对信息编辑后送科室负责人初核通过,送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再送局长审批通过后由网站发布。
B级信息审核程序:由各单位编审员对信息编辑后送科室负责人初核通过,再送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网站发布。
C级信息审核程序:由各单位编审员对信息编辑后送科室负责人初核通过,再送网站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网站发布。
D级信息审核程序:由各科室单位编审员对信息编辑后送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网站发布。
第十一条 玉环财税网站的日常技术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由财政地税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应加强网上入侵信息的监控和检测,增强防黑防病毒设施,确保网站安全。
第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对玉环财税网上设立的意见箱、网上咨询等栏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整理、登记,并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妥善处理;举报投诉信息由监察科、稽查局受理。
第十三条 玉环财税网信息采集实行登记制度,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报送和采用的信息进行登记,同时,对局内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按月进行统计通报。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玉环县财政、地税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