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玉卫计〔2017〕62号
玉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玉环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构建分工明确、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现将《玉环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玉环县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市重点实施卫生强市战略,完成了“十二五”规划要求的各项主要指标,医疗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成效显著,具体表现为:
(一)现状
1.人口和经济发展概况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62.5万人;户籍人口43.02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76774万人,占总人口17.84%。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38.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人均生产总值首破十万元,居全市第二。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586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171元,增长9.7%,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服务体系与资源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基本建成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长。按常住人口计算,2015年,玉环市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2.97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7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22人,比2010年的1.31张、1.31人和1.95人,分别增长了126.71%、31.30%和13.85%。2015年末,全市卫生资源现状如下:
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73个,其中市级综合性公立医院2个,中医医院、惠民医院各1个,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各1个,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乡镇卫生院8个,民营医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3个,村卫生室152个,门诊部、诊所、医务室64个,口腔诊所(门诊部)27个。
至2015年年底,玉环市共计有3465名卫生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051名(占总数的84.31%),管理人员95名(占总数的2.63%),工勤人员199名(占总数的5.5%)。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生数为1070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5.07%),注册护士数为1381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5.26%)。
3.服务利用与需求情况
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持续释放。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508.55万人次,比2011年增长18%,住院人次从2011年的4.65万人次增加到2015年的5.07万人次。2015年全市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8天。
4.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玉环市的人均期望寿命为76.90岁,比2010年提高1.64岁。2015年,玉环市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74‰,比2010年下降2.01‰。2015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61,比2011年下降了13.52%。孕产妇死亡率少于十万分之九。
二、主要问题及影响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远低于台州市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近年来没有明显增长。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明显,每千人口指标仍低于台州市和全国的平均水平,尤其在执业医生人数方面,缺口较大。
(二)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随着玉环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但是玉环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无法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居民外出就医现象明显,尤其是在住院服务方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滞后是玉环目前的突出短板。
(三)专科建设能力薄弱。市级医院之间的差异化不明显,特色不突出,重点专科与学科建设基础薄弱,卫生技术人员无论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待大幅提升,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加大全市的卫生投入。
(四)公共卫生机构硬件落后。市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进修学校、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均没有独立的用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所用房不足;计生指导站与市妇幼保健所合并虽完成转型,但是“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卫生计生工作的资源配置、工作模式和服务能力都提出了新挑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加大全市的卫生投入。
(五)医疗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医疗服务供给在总量、结构上短缺明显。医疗资源过度集聚于城区,农村优质资源配置总量仍显不足。人才结构不够合理,高职称、专家型人才主要集中市级医疗单位。全市分级诊疗、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亟待提高。
(六)医疗服务体系结构有待完善。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社会结构、生态环境和疾病谱的改变,亚健康人群增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逐步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心脑血管等老年病呈升高趋势,我市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老年护理、康复、儿科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未能适应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规划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卫生强市、健康玉环”的总体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增进健康公平为目的,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多元办医为动力,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不断优化资源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每千人床位数达到4.00张,其中医院1.8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68张,社会办医院床位数1.5张。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力资源配置应与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机构功能定位和床位配置等相适应。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应达到1.91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应达到2.97人以上。
四、设置原则
(一)需求导向,科学配置原则。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整体效益,公平可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和卫生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要面向全体居民,优先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政府的规划调控和监管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四)分级医疗,优化整合原则。落实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提高资源共享度和利用效率,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之间的科学配置。优化整合现有医疗资源,加强学科建设,着力提升区域专科专病诊疗水平。
(五)中西并重,统筹兼顾原则。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康复和养老服务,增强医疗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五、医疗机构设置
(一)设置路径
1.限制公立医院扩张。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公立医院。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公立医院床位如已达到每千人1.83张,原则上不再新增公立医院床位。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2. 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落实社会办医“三放宽一加强”(放宽市场准入、放宽人才流动、放宽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限制,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力量举办,支持开展医疗PPP,重点推进社会办医向非基本、特色化、专科化方向发展,促进社会办医合理回报机制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智慧健康、健身休闲运动、健康食品和第三方影像、检验、健康管理等新型健康服务业态。
3.支持发展中医医疗机构。为扩大中医医疗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力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中医药氛围浓厚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我市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4.夯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每个乡镇办好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范围或每3万-10万名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十三五”末,每千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中心)床位数达到0.68张。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引导乡镇卫生院与省、市级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医联体和市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
5.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对发生过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重新或另行申请设置诊所、门诊部,由局医政医管科相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审核后提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集体决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门诊部及诊所的原址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审批设置医疗机构。对曾被吊销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所在村确需重新申请设置村卫生室的,由局医政医管科相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审核后提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审核后,按法定程序再予审批。
(二)机构设置
1.公立医院
(1)功能:二级医院主要承担向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较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抢救,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接收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指定的科研任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公共卫生任务,是政府向市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承担公共卫生相关任务。
(2)机构和床位设置:规划期内设置4所公立医院,其中二级综合性医院2所、二级中医院1所,二级妇女儿童医院1所。具体见表1:
表1: 现有玉环市公立医院2020年规划等级床位设置表
表1 2020年玉环市医疗机构床位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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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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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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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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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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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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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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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第二人民医院
|
349
|
500
|
|
市中医院
|
250
|
350
|
|
市妇女儿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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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