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义乌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义政发〔2018〕105号)文件规定,经信局根据上一年度企业税收缴纳情况及五十强、A类企业评定情况分配工业企业实用人才住房补助名额,拥有名额的企业将名额分配到具体个人,具体条件如下:
1.工业企业实用人才是指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在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攻克企业发展难题的实用人才;
2.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工作5年及以上;
3.服务于本市用人单位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以上;
4.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有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情况,1999年7月20日后未有享受批建宅基地的情况;
5.重大招商引资工业企业实用人才,经市经信局确认,可缩短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要求,但相应增加承诺服务年限。
具体流程:
(一)资格审查流程
1.申报。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单位所在地镇(街道)。
2.初审。由所在镇(街道)初审后,统一报送经信局。
3.联审。市经信局将人才信息分别送建设局(原城管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等部门,各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联审,联审不通过的,由联审部门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联审通过人员由市人力社保局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7天。
(二)购房优惠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