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2020年5月1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完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265号)文件,文件要求各地要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加快制定完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二、适用范围
征收义乌市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适用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1.青苗补偿标准
义乌市现行青苗补偿费标准为2000元/亩,根据近几年农作物亩产值的实际增长情况,为了新、老补偿政策有机衔接,做到平稳过渡,本次调整后的青苗补偿标准继续实行包干补偿,补偿标准调整为4000元/亩。
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